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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错了这件事,一失足成千古恨”

新安晚报 2014-07-23 03:33 大字

昨天上午,庐江县原县委副书记汪敦荣、省工商职业学院后勤管理中心原主任汪敦如这对年过六旬的兄妹站上合肥中院被告席。庭审中,哥哥汪敦如、妹妹汪敦荣被控受贿罪。由于案情复杂,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昨天上午9点20分,汪敦荣与哥哥汪敦如一起被带上法庭。记者看到,两名年过六旬的被告人都显老态,汪敦如甚至坐着轮椅出庭受审。公诉机关指控,汪敦荣受贿120万元,汪敦如利用妹妹的影响力受贿30万元。汪敦荣未否认该指控,“卢荣友第一次拿出投资协议,我没同意,后来卢荣友多次催促,我才进行了投资。”汪敦荣说,“当时以为这是投资,不是犯罪。”同时她承认,女儿出国时自己曾打电话向张启春借过20万元。

“我做错了这件事,一失足成千古恨。”面对指控,汪敦如也十分后悔。他表示,自己和卢荣友认识很早,最先受到请托时妹妹并不知情,“卢荣友多次提出让妹妹参加,最后我同意了。”

妹妹曾检举他人受贿

“汪敦荣到案后,检举揭发了他人犯罪事实,后经查证属实,可以认定为重大立功,可从轻处罚。”公诉人当庭表示,汪敦荣还有自首、自动退赃等情节。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2年5月中旬,在得知卢荣友被调查后,汪敦荣就将人民币30万元退还给张晓明。一年后,汪敦荣主动到纪委投案,退还全部涉嫌款项,并检举揭发了庐江县原常务副县长刘华安受贿,后经检察机关查证属实。去年10月,刘华安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在法庭辩论中,汪敦荣的辩护律师认为,其行为是投资,涉嫌违规违纪,不构成受贿罪。不过,汪敦荣最后陈述时称愿意认罪。汪敦如最后陈述时,也表达了悔意。由于案情复杂,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杜晨洁 郑梦琛 本报星级记者 袁星红

两人均当庭认罪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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