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植现代农业“土壤”
金字招牌的第一个受益者
自去年3月庐江县潘英友农场注册登记了合肥市第一家家庭农场以来,前来参观学习调研取经者络绎不绝。记者随民建合肥市委调研时看到,在通往农场的狭窄的公路上停了2两农用客车,稻田边围着一群农民,镇统防统治服务队的技术员正在以潘英友的稻田现身说法,介绍服务队为农户统防统治病虫害的做法和效果。
潘英友今年43岁,年龄不大,话也不多,一看就是个种田的老把式。家有3口人,加上亲属共5人,管理着这个在当地不算小的家庭农场。该农场现有粮食生产基地面积1260亩,年产粮220万斤。该农场现有晒场600平方米,粮食仓库12000立方米,各类农机具7台。去年新建了标准化育秧工厂和粮食烘干仓储2个项目,可提供2000亩大田水稻秧苗供应,还可满足4000吨粮食烘干及2000吨粮食仓储。
2003年,在连河村干部帮助下,潘英友经济主动与抛荒沟通联系,采取调换、流转等方式,将零散的抛荒田相对集中起来,然后他与农户逐户签订承包协议。第一年,除了自家18亩承包田外,该户流转了26亩田,当年,除去人工、农资等农业生产投入和土地承包金等费用,净赚了1万多元。有了第一年的成功实践,潘英友的心里有了底,他的信心也更足了。于是,他逐年扩大粮食种植面积,到去年年底已达到1260亩。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以后,去年3月潘英友家庭农场获得批准并挂牌,从此有了市场“名分”。一些农业服务队、农资供应商、农产品经销商也纷至沓来,需求合作。为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庐江县鼓励金融机构到农村设立营业网点,对农贷额连续三年超过千万元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开办费补助;县财政设立农业风险防范资金500万元,用于家庭农场贷款风险防范;庐江县农商行和农行开办了联户联保贷款和农房抵押贷款,为潘英友家庭农场开办了首个无抵押、三户联保贷款20万元。潘英友家庭农场也成为“家庭农场”金字招牌的第一个受益者。
从“顶层设计”到“先行先试”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但也存在困难和问题。就家庭农场来说,概念界定模糊不清,市场地位模糊的问题比较突出。合肥市政协民革界别委员认为,虽然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发展家庭是今后的方向,但是对于家庭农场的概念界定,目前政府层面和专家学者尚无完整科学的界定,各地发展的事情情况有很大的区别。虽然各地对家庭农场工商注册登记条件较为宽泛,在规模等方面不作要求,获得了市场主体地位,但在项目、土地、财政、税收、金融、保险和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仍不能与其他市场主体享受同等待遇。
铜陵市政协副主席程金林呼吁,坚持“顶层设计”和“先行先试”相结合,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建议省政协进一步分析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中诸如此类的现实需要和诉求,针对与先行规定及配套办法不相适应的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建议,从国家和省级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制定具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政策;加强商业银行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支持力度;尽快修改完善土地管理、物权、担保等有关法规,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公平交换;提高农村社会保障和农业保险覆盖面,以利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更多地区、更大范围的实施推进,使基层的先行先试“于法有据”,在良好的法制环境中顺利推进。
程金林还建议,坚持 “整体推进”和“因地制宜”相结合,为经营主体发展提供均等化的政策扶持环境。一是要明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头企业)之间不同的定位。目前,一些地方有的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配偶、直系亲属同时创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有的合作社负责人同时设立多家合作社,其目的在于获得国家政策补贴或项目资金支持,这也反映了涉农政策不完善、不衔接的问题。此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之间定位不明、财产不清,会造成各经营主体对外债务均承担连带责任,不利于各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因此,要进一步整合完善各项农业扶持政策,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均等化的扶持政策,体现整体推进新型农业体系的总要求。
政策东风催春来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要大力发展家庭农场,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又进一步提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安徽省作为农业大省一直重视农业经济的发展,及时出台了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措施。近年来陆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明确了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成本高、融资难、风险大等突出问题。龙头企业重点做大做强、做优做好,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农民合作社重点是规范发展、联合发展,努力拓展合作服务领域;家庭农场重点是开展认定登记,培育一批示范农场。同时,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不断提升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科技素质,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能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
截至2013年底,全省农民合作社达41801家,两年净增2万多家,入社成员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25%以上;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达7305个;各类专业大户超过15万家,其中 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47173户,畜禽养殖大户(场)61479个,规模养殖比重达64%;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4942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931家,产值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达68家。宿州市积极探索多元经营主体的融合发展,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以“农业企业为龙头、家庭农场为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的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目前已成立产业联合体68家,加入联合体的农业企业88家、合作社268个、家庭农场及专业大户536个。日前,黄山市歙县歙县卖花渔村花农们通过互联网向外销售盆景花卉。
本报记者袁家权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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