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索赔不成,夫妻俩赖在别人家两个月为“讨公道”做下糊涂事,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丈夫被判拘役三个月

新安晚报 2014-03-10 06:53 大字

[摘要]为“讨公道”做下糊涂事,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丈夫被判拘役三个月

为索要医疗费,合肥市庐江县的李某强行住进他人家中,赖着不走,自以为“天经地义”,却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昨天,新安晚报记者从合肥市庐江县人民法院获悉,李某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2012年8月20日,李某的女儿小美骑电动车与王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李某的妻子赵某赶至现场,见女儿受伤,便与王某妻子等人争吵起来继而发生扭打。在扭打过程中,赵某被打伤,后被送至医院治疗。其间,李某多次要求王某支付妻子的治疗费用,均遭王某拒绝。同年9月30日,李某将妻子从医院接出,直接送到王某家门前,并强行闯入王某家。由于王某仍不愿给钱,李某后又搬来床和被子,和妻子赵某在王某家的堂屋里住了下来。王某及其家人多次要求李某夫妻离开,李某均未同意。迫于无奈,王某报了警。

案件发生后,庐江县公安部门的民警和当地村干部多次调解,并告知李某其妻子的医药费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李某仍不予理睬,导致王某及其家人长时间无法正常居住。直至2012年11月18日,李某在得到2万元赔偿款后,才和妻子一起离开王某家。

同时,由于李某的行为涉嫌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也被庐江县检察院起诉至法院。

昨天,记者从庐江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案已经审结。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未经允许入住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依法判处李某拘役三个月。

采访中,承办法官告诉记者,当前,因为一些民事债务纠纷,部分群众往往会采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方式来向对方施加压力。殊不知,如果达到了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程度,就构成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因此,建议如果遇到债务纠纷难以解决,正当利益受到侵犯,应通过合法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张军 本报记者 袁星红

新闻推荐

这样的剧情 看着真悬!公司易主 七年工资险些“打水漂”

公司易主 七年工资险些“打水漂”

庐江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庐江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