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农场我做主”合肥多位农场主表示,今年收入很可观
[摘要]合肥多位农场主表示,今年收入很可观
据合肥市农委种植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9月底,全市正式注册的家庭农场共有645家。家庭农场这种经营形式获利情况如何?记者就此抽样调查了该市部分家庭农场。
据调查,合肥市645个家庭农场中,粮食种植占绝大多数,平均规模在300亩左右。
适度规模,既有一定规模,又“船小好调头”。首先,家庭农场便于管理,能保证土地生产经营效益最大化;其次,运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更加积极、理性;再次,能更好地根据市场需求,进行适合自身的多样化农业发展模式。
10月31日,在肥东县店埠镇合浦村王守森家庭农场里,工人们正在地里忙着播种小麦。农场主王守森告诉记者,他家的2230亩地,都是流转来的。 “2007年,是我第一次流转土地,当时价格每亩100多元,一共流转了560亩;2008年,我以260元/亩的价格流转了 1000亩;2009—2011年,又以350元/亩的价格流转了1770亩。 ”王守森说。
关于家庭农场运作的灵活性,王守森表示他很有发言权。 “六七年前我回乡种地时,最初只有几亩地。因为规模较小,只够自己口粮,根本谈不上赚钱。后来开始流转土地扩大规模,并成立了种植专业合作社。可是合作社每次想做件事都要征求各个社员的意见,连买哪个品牌的种子、化肥都很难意见统一。相比之下,家庭农场就灵活得多,想做什么自己拍板。我的农场我做主。 ”王守森说。
“家庭农场相对于大型合作社而言,家庭规模较小,可以随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经营;与种养殖大户相比,因有‘法人\’身份,外出谈生意、谈合作更加方便。 ”合肥市农委种植业局的叶群慧认为,小种植户经营起来最灵活,可是规模制约了它的发展;专业合作社容易在分红问题上引起纠纷;公司无法享受到税收和政策上的优惠;而家庭农场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取得土地,家人间的合作又杜绝了分红的纠纷,同时政府鼓励发展这种形式,在保险、信贷等方面也有扶持政策。
庐江县郭河镇北圩村王士照最近刚流转了300亩土地,这两天他和妻子正忙着在“新土地”里种小麦。从2008年至今,王士照迄今共流转土地1000亩。随着国家粮食保护价的提高,他所承包的地价也从200元/亩逐渐提高到了500元/亩。
王士照告诉记者,现在粮价一年年在提高,尤其对于他这种规模种植的“农场主”来说,种地可比打工赚钱多了去了。 “现在我家地除去成本每亩收益600元左右,一年下来我和妻子就能赚足60万,到哪打工一年能赚这么多钱啊! ”
现在,每年四个月的农忙时间,王士照都要雇上30多个帮工去他家农场帮忙,其中有一半都是转出土地给他家的农民,以60多岁的老年人居多,按照男工80元/天、女工60元/天的标准发放工资。王士照认为,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是件好事,这样农场主享受规模效益,其他人也有流转和务工收益。
肥西县丰乐镇农场主黄后纯也觉得现在的收入“很可观”。他今年5月份申办了家庭农场,流转土地500多亩,他告诉记者,成立家庭农场,不仅自己实惠,村民也很乐意。 “现在,一家人全身心投入种田,每亩地可赚600—700元,一年下来有近70万元! ”黄后纯说,除了他和妻子以外,每年6个月的农忙时间,还要雇工50多名,不少流转出土地的农民也在他农场里帮忙。 51岁的任得明就把自家两亩地以400元/亩的价格流转给了黄后纯,他夫妻俩一年里有一半时间过来做帮工,工资每天120元。
(本报记者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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