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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突发大火要了老人性命家属告医院疏忽 医院喊委屈,最终赔偿12万元

安徽商报 2013-11-27 11:32 大字

[摘要]家属告医院疏忽 医院喊委屈,最终赔偿12万元

病人病情已治愈,却不愿出院。经协商,医院同意其继续住在病房。可几天后,病房突发火灾,病人不幸葬身火海。病人亲属遂将医院告上法庭,而医院感到非常委屈。

【意外】病房失火 老人丧命

卢某是庐江县一家矿产企业的退休职工,年逾古稀的他身体不佳。

9月7日,卢某到本企业职工医院治疗疾病。9月27日6时,庐江县公安消防大队接到报警,称卢某所住病房发生火灾。当消防人员赶到时,卢某已经死亡。

经现场勘查,消防大队认定此次火灾原因可以排除雷击、用火不慎及自燃的可能,但是不能排除电气线路故障和吸烟引发火灾的可能。

由于失火原因无法查明,卢某的亲属认为医院负有全部责任,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法院,请求医院赔偿损失。

【焦点】病愈不走 责任谁担

医院接到法院传票后,感到非常委屈。院长一脸苦闷地告诉承办法官,卢某在医院住院治疗疾病属实,但9月13日已经出院。

不过,卢某出院后要求继续住在病房。因为卢某是企业退休职工,自己的住房又年久失修,医院便没有让卢某搬出病房。卢某在办理出院手续后,还自行雇佣了一个护工,在病房内购置了电视等家电。医院觉得,自己本是做了好事,却被告到法院。

不过,卢某家属却不同意医院的看法。他们认为,卢某在该医院治疗疾病,医院理应为病人提供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出院与否暂时不说,卢某所在病房内没有呼救系统,工作人员也未履行病房巡查义务。火灾归根到底是因为医院工作不到位造成的,应该承担卢某死亡的全部责任。

【进展】达成调解 医院赔钱

当事双方分歧巨大,卢某家属情绪很是激烈,一时拒绝调解。

昨日,安徽商报记者获悉,在法官几天的耐心调解下,卢某亲属终于和医院达成调解协议:由医院补偿卢某因失火死亡造成的各项损失12万元,并配合卢某亲属办理卢某职工死亡安葬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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