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线杆突然断裂砸中洗衣女法院依法确权判决三单位“买单”
[摘要]法院依法确权判决三单位“买单”
在水塘边洗衣服竟被旁边的电线杆砸死,这起飞来横祸发生在合肥市庐江县同大镇东沙村村民老韩家中,其妻子邵大姐被突然断裂的电线杆砸中当场丧命。事后,惹祸的电线杆归谁所有,引发争议。昨日,记者从庐江县人民法院获悉,经法院多方取证确权,终于审结这起生命权纠纷案件,判决三被告单位赔偿老韩243540元。
◆废弃电线杆肇事◆
庐江县同大镇东沙村的村口有一个水塘,平日里,村民们都要到水塘边洗衣服、淘米。今年3月3日下午,村民邵大姐带着一大包衣服来到水塘边,她径直走到东边一侧的石板上蹲下后开始洗衣服。此时,在西侧的石板上,村民吴大姐正在洗锅。两人说说笑笑,完全没有意识到危险的降临。
突然,一根矗立在旁边的电线杆硬生生地砸到了邵大姐的头上。事后,吴大姐向警方回忆了那惊魂的一幕,“只听到‘轰\’地一声,邵大姐就被砸得掉进水里了”。惊恐万分的吴大姐连忙去拉邵大姐,可根本拉不动,只得连声喊人。乡民们很快聚集过来,但当大家把邵大姐从水塘里打捞上来时,却吃惊地发现,邵大姐的头部已经被砸烂了,且没有了呼吸。
夺走邵大姐性命的是一根老式电线杆,长约六七米,外部的水泥早已脱落了。案发当天,电线杆是从底部断裂的,正好倒向邵大姐洗衣服的地方。由于断裂后倾倒的力量太大,电线杆还将一块石板也砸断了。村民们都说,这根电线杆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安装的,在约20年前的线路改造时废弃的,但却一直没有挪走。
◆主权存在争议◆
由于肇事电线杆已经废弃多年,邵大姐的丈夫老韩一时找不到主权单位,理赔陷入困境。闻知此事后,当地政府很快介入,处理善后事宜,庐江县司法局启动了法律援助程序,安排专职律师帮助依法维权。不久之后,律师便将涉事的庐江县南闸村、庐江县供电公司、庐江县电信公司和同大镇东沙小学四家单位告上法院。
5月6日和6月14日,庐江县人民法院先后两次开庭公开审理该案,四家单位均到庭,但各执一词。
南闸村辩称:南闸村系原来的东沙村、南闸村、西沙村合并形成,肇事电线杆系原东沙村购买,因此电线杆的产权归属于原东沙村,故南闸村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庐江县供电公司则以电线杆不属于农网改造的范围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而庐江县电信公司则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肇事电线杆倒塌前附有电话线,因此该单位没有利用电线杆,相应的也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因在电线杆上悬挂警示牌而被告上法院的同大镇东沙小学表示,2010年为提醒学生注意安全,根据上级指示,学校才在电线杆上悬挂了警示牌,而警示牌不足以致使水泥杆在瞬间倒塌,故学校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厘清权责◆
经过法庭审理,庐江县人民法院查明:肇事电线杆系南闸村合并前的原东沙村购买并在1981年左右建成,南闸村应为建设者与所有人,对该电线杆拥有产权,在其不使用后,未尽管理职责,任由电线杆置留原地,以致酿成恶性事故,应承担赔偿责任。庐江县供电公司作为电力线路的维护主体,在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工程拆除旧线路时,本应将肇事电线杆一并清理,而其未及时清理,因此也应承担赔偿责任。庐江县电信公司经营该区域内的有线电话业务,肇事电线杆上附有电话线,说明该公司使用了电线杆并从中受益,应负有一定的维护管理义务,故也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东沙小学虽然在电线杆上悬挂警示牌,但其所悬挂的警示牌是为了警示学生不要玩水游泳,属于公益事业,学校并未从中受益,且警示牌不足以致使电线杆倒塌,故东沙小学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三家单位赔偿邵大姐家庭各项经济损失总计243540元,分别由南闸村承担121770元、庐江县供电公司承担48708元、庐江县电信公司承担73062元。目前,此案已进入执行阶段。
·吴子新张克田本报记者周莹莹·
新闻推荐
庐江讯 日前,庐江县公安局泥河派出所破获一起跨国买卖婚姻案,涉案越南女子待核实确切身份后,不久将被遣送出境。12月5日上午,泥河派出所接到辖区瓦洋村村民夏某报案,称其花七万元为弟弟买了一个外...
庐江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庐江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