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某在安徽某公司管理的菜市场购物时摔伤经合肥中院
[摘要]链接
1刘某某在安徽某公司管理的菜市场购物时摔伤,经合肥中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安徽某公司一次性赔付其46000元。
2顾某某乘坐合肥某公司营运的车辆,途中司机紧急刹车致使其摔倒受伤。法院判决,合肥某公司赔偿顾某某270409.49元。
3何某某从某商场购买一台家用燃气热水器,随后许某某派人为何某某安装热水器。何某某女儿洗澡时死亡,法院查明两原告有责,判决二被告共同赔偿何某某850494元。
4彭某某从合肥某商业有限公司所属某超市购买平板电视机一台,收货后发现电视机没有配置底座,后经中院调解,该商业有限公司双倍赔偿彭某某购买底座款项。
5上海某种业有限公司先后向庐江县某经营部销售麦种80000斤,农户种植后出现减产,五农户将种业公司告上法庭。后经合肥中院调解,五农户获赔30万元。
6刘某某与合肥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交付后出现漏水等质量问题。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对刘某某的房屋渗漏水管予以维修并赔偿各项损失34432.48元。
7曹某某从他人手中购买了九张合肥某有限公司发行的购物卡,面值合计42000元。当天,第三人持与曹某某手中九张购物卡编号相同的购物卡一次性消费完毕,曹某某持购物卡消费时发现卡内金额已被消费完毕。法院判决合肥某有限公司赔偿曹某某损失42000元。
82012年7月31日下午,解某某被啤酒瓶爆炸炸伤。法院判决啤酒生产者承担侵权责任,赔偿10165.4元。
9刘某某交费5500多元到某舞蹈学校学习,舞蹈学校向刘某某颁发的教练资格认证证书未加盖培训机构公章。法院判决学校负责人高某赔偿刘某某11000元。
102011年6月27日,邵某某购买了通州市某床上用品公司生产的蚊帐1床。因蚊帐质量问题,邵某某在整理蚊帐时受伤。法院判决生产商赔偿邵某某经济损失30378元。
十大案例
新闻推荐
本报讯 4月8日晚8点40分许,庐江县罗河镇罗和社区,中年男子鲁某酒后带着朋友来看房,由于光线昏暗,失足掉入3米深的地下室,左腿受伤严重。...
庐江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庐江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