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土地问责风暴:44名县市领导受到纪律处分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1-07-12 12:42 大字

本报讯 7月7日下午,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共同召开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处分了有关地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员。给予44名地方政府负责人、29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纪律处分,安徽省7名市、县政府领导受处分。

安徽省干部受处的具体情况为:巢湖市时任市长宋国权行政警告处分,巢湖市时任分管副市长洪晓建行政记过处分;庐江县时任常务副县长季传舜行政记大过处分;含山县副县长窦念华行政记过处分;无为县时任副县长方永东行政记过处分;五河县县长周学保行政记过处分,五河县时任副县长王家渠行政记大过处分。

乱占耕地现象突出

会议上,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通报了责任追究情况。全国共有2个设区市、29个县(市、区)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共计44人受到纪律处分。

郝明金说,追究地方政府责任有两类情形。一类是有关地方一般性项目违法占用耕地的宗数多、面积大,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达到15%以上,土地管理秩序比较混乱。另一类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法违规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搞房地产开发,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乱上“两高”项目等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情况。

69个地方责令检查

同时,2个设区市、26个县 (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共计29人受到纪律处分。

郝明金说,这些地方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为专职主管部门,不同程度存在不及时制止和报告,不及时立案查处,不依法作出处理等监管不力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此外,5个设区市政府的分管负责人,14个县(市区)政府的19位负责人受到组织处理。还责令69个市、县政府向上一级政府作检查。

最重处罚为降级处分

公布的问责结果中,涉及的地方官员,大都是三、四线的城市及城区。根据有关规定,被问责的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将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直至撤职的处分。被问责的国土部门人员可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日前公布的问责官员名单中,最重的处罚为降级处分,大部分则为记过、记大过、警告等处分,还没有出现撤职或开除的处分。

(本报综合报道)

新闻推荐

宣州实现村村有书屋宣城市宣州区今年建设的

宣州实现村村有书屋本报讯 7月5日,宣城市宣州区今年建设的88家 “农家书屋”全部交付使用。至此,全区177个村率先实现了全覆盖,提前一年实现了“村村有书屋”的目标。如今,到“农家书屋”“...

庐江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庐江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