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五单位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昨天下午,合肥市政府召开2018 年“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会上,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质监局、食药监局、物价局、工商局发布了相关领域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涉及汽车、医疗、旅游、广告宣传等多个领域。
工商局案例:共享汽车服务没跟上
2017 年12 月,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王先生投诉,称其通过一步用车APP租用了一辆共享汽车,行驶途中汽车抛锚,联系商家后,对方要求其原地等待,因等待时间过长,导致王先生归校太晚,被全校通报批评。王先生遂要求商家赔偿一天免费使用劵,商家拒绝后,王先生投诉至工商部门。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公司为王先生免去了事故当天共享汽车使用费用。
食药监局案例:违法销售境外产品
2017 年9 月19 日,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对电商“大胃麻母婴用品商行"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存放大量外文标示的产品。
合肥市食药监局依法认定后,确定其中24 种境外产品均按假药论处。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已对当事人采取控制措施。
物价局案例:房产未备案就销售
根据群众举报,肥西县物价局对辖区一楼盘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该房产公司在没有完成土地证办理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及没有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欺骗购房者对外销售楼盘G3、G5 幢商品房,并收取购房者2 万至16 万不等的“房价款"。该行为属于“经营者利用虚假的价格手段,欺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肥西县物价局对该公司的价格欺诈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
质监局案例:新购汽车屡出故障
2017 年7 月,时先生在包河区天津路世钰吉利4S 店购买一辆吉利博越车。提车当天就发现车辆变速箱漏油,后返厂维修,一个月后又发现空调不制冷,10 月9 日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又突然熄火。向4S 店反映后,工作人员只同意给其维修,时先生对此不认可,要求协调换车或退车。
合肥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在接到该投诉后,工作人员就投诉情况与时先生进行了电话沟通,了解事情基本情况。之后,该所执法人员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10 月17 日,4S店反馈称已同意为消费者退车。
市中院案例:隐瞒真相销售二手车
2017 年2 月,林先生与安徽风舵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售车合同,购买一辆二手奥迪A6L,价格306000 元,该车初次登记日期是2015 年9 月10 日。风舵公司在合同中特别保证车辆无重大事故,无泡水,无火烧。
林先生拿到车后不久,发现车辆空调、辅助灯系统缺失,还出现车身抖动等情形,去4S店检查,被告知该车进行过重大维修。通过保险公司官网查询得知,该车2016 年11 月29 日在河南省睢县发生交通事故。林先生发现上述情况后,与风舵公司协商退车未果,遂于2017 年5 月11 日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售车合同,风舵公司退还购车款306000 元并赔偿306000元。
包河区法院于2017 年8 月7 日作出判决支持了林先生全部诉讼请求。风舵公司不服,上诉至合肥市中院。经合肥市中院主持调解,林先生与风舵公司于2017 年12 月1 日达成调解协议,林先生退回车辆,风舵公司退还购车款306000元并补偿130000元。
夏伟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见习记者 冯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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