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租车不还且转售牟利两地法院通力协作成功执法

肥东晨刊 2020-04-15 08:58 大字

□柯畅本刊记者陈强

签订租赁协议租来汽车后,“老赖”既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也未将车辆归还,并私自转售他人牟利。近日,肥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奔赴千里之外的湖南省浏阳市,在当地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全力配合下,成功将申请执行人名下的车辆追回,并现场完成交接。

“老赖”租车毁约还转售他人

原来,2017年5月18日,市民孟某与合肥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协议,将其名下车辆租赁给被告使用。未成想,自同年9月始,该公司一直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也未将车辆归还;后孟某多次讨要,该公司寻找各种理由拒绝,双方产生矛盾。

孟某无奈之下,提起诉讼。经判决,被执行人应十日内归还申请执行人车辆,并给付租金。然而,该公司却借故推托,拒不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崔明通过工商信息系统查询,发现该汽车服务公司已被吊销,名下无其他财产。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司早已将孟某的车辆出售给第三人。虽然车辆登记仍在孟某名下,但是执行线索就此断了,也不知道车在哪,无法对车进行处置。

由于申请执行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两地法院通力协作成功执法

就在执行法官一筹莫展之际,申请执行人打来电话称,自己的手机收到车辆的违章短信,发现该车辆在湖南省浏阳市境内;后通过保险公司调取保险记录,获悉第三人李某正使用该车辆。

看见案情“峰回路转”迎来“柳暗花明”,为避免夜长梦多,再出变故,崔明与执行局干警顾不上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连夜驱车奔赴千里之外湖南省浏阳市。

考虑异地执行的复杂问题,次日一早,他们就直奔浏阳市人民法院,与当地法院执行局领导沟通情况。该院立即调配4名执行干警配合执行。随后,根据孟某提供的线索,很快锁定车辆。执行中,在向第三人李某亮明身份、说明来意后,因方言沟通不畅,再加上李某亲属们的阻挠哄闹,现场一时陷入僵持。见状,浏阳法院执行干警立即上前配合沟通。了解到该汽车服务公司当初以低价将车卖给第三人李某,虽然无法过户,但李某仍未抵抗住价格的诱惑。最后,通过两地法院明理释法,相互协作,李某意识到错误,终于将车辆交出。

至此,跨省千里执行的案件,在兄弟法院配合下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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