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中院公布2019年典型案例 合肥市排管办被判违法

安徽商报 2020-01-04 00:31 大字

1月3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19年合肥法院典型案例,包括合肥市排管办被判违法、卤菜加“料”被判刑等。

【案例1】合肥市排管办被判违法

2018年3月至4月下旬,合肥某园林景观建设有限公司在合肥市新站区三十头社居委等流转土地上,违法处置污泥累计1万余吨,造成约50亩土地受污染。合肥市环保局对合肥市排管办作出《污泥利用处置有关问题的函》。同年8月,瑶海区检察院向合肥市排管办发出《检察建议书》。合肥市排管办予以回复,但未履行检察建议书要求。后瑶海区检察院将案件移送至庐阳区检察院。庐阳区检察院向庐阳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决确认不履行职责的行为违法和责令履行职责。庐阳法院认为,合肥市排管办负有监督、指导污泥处置的行政职责,判决合肥市排管办对园林公司在流转土地上违法处置污泥的行为怠于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违法,责令合肥市排管办继续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合肥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点评:合肥法院从公益诉讼价值追求的角度,阐明了支持“继续履责”诉请的原因,体现了司法审判对环境等公共利益的保护力度。

【案例2】加“料”卤菜让人被吸毒

孙某某是肥东县某酒店法人及实际经营人,2018年3月前后,孙某某违反规定在卤菜中添加罂粟壳,使两位顾客食用卤菜后尿检吗啡呈阳性。有关行政部门现场抽检9个样品送检。其中7个样品中的吗啡、罂粟碱等指标不符合相关要求。肥东法院审理认为,孙某某的行为,构成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近日,合肥中院二审判决孙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且孙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禁止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点评:合肥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维护“舌尖上的安全”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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