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庭长的为民不了情
□本报记者唐欢通讯员杨文政
7月23日17点,刚审理完一起复杂的民间借贷纠纷,肥东县人民法院梁园法庭副庭长温爱民,抱着厚厚的卷宗走进办公室,略显疲惫,但与书记员的对话依旧温和。他仔细叮嘱了一些工作,才放下卷宗,开始了和记者如下的对话:“您选择法官职业,与您当时从事法官工作的父亲有关系吗?”“应该说有很大关系。当时高中毕业参加招干,在选择就业方向时,父亲给出了重要的建议。”“这么多年,父亲对您的法官生涯影响最大的是什么?”“我始终记得父亲临终前,给我的唯一叮嘱就是‘恪尽职守,廉洁奉公’。”
虽然父亲已经过世,但是他每周一迎着晨曦骑自行车去十几公里开外的法庭上班的温和背影,宽厚有力,至今让温爱民难忘。他的父亲温宗镕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一批进入人民法院工作的法官。1954年前后,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温宗镕调到该院当法官,1979年回原籍肥东县,进入肥东县法院工作,之后一直在该院的石塘法庭担任负责人。
作为父亲最小的儿子,1969年出生的温爱民,十来岁就天天趴在门边,期待着父亲下班回家。那时候,交通工具就是步行或自行车,父亲工作的基层法庭距离家里十多公里,所以一周只能回来一次。虽然在温爱民的成长期,属于父亲的记忆总是来去匆匆的背影,或者专注书写法律文书的身影,但是父亲跟他解释自己的工作内容时,有句话深深印在他的心里,“老百姓有纠纷到法院,法官处理纠纷时先要把基本事实主动搞清楚,调查核实,处理时要合理合情合法,在法律框架下寻求最好的解决方法。”
上世纪80年代,“马锡五审判方式”备受推崇。在基层法庭工作的温宗镕,与群众有着深厚的感情,经常为一个民事纠纷,深入到村居调查,在田间地头与当事人面对面调解,晚上赶不回法庭,就在村里借宿。当时的辖区群众都很信任这个“温庭长”。
但是温宗镕也有固执的一面。温爱民记得,他读高二时,有个当事人突然给家里送来几只老母鸡。母亲不明情况,就收下了。父亲回家发现,狠狠说了母亲,然后去找当事人,把鸡送了回去。
父亲的固执让温爱民深受教育。
1989年,通过招干,温爱民进入肥东法院,先后在执行庭、民事审判庭历练。1991年从基层法庭岗位上退休的父亲,依旧不忘嘱托他:“坚决拒绝当事人吃请,法律知识和乡规民约要烂熟于心。”
2006年,温爱民去了肥东法院八斗法庭,之后到梁园法庭。扎根基层,是他对父亲最大的致敬。
梁园法庭下辖8个乡镇,一年收案800至1000件,法庭办案人员5至6人。2018年,温爱民带领的审判团队审结案件432件,全院排名靠前。今年以来,他的审判团队已经审结340多件案件。“现在的办案条件比起父亲那个时期改善很多。当年父亲所在的办公场所是租来的民房,没有专门的法庭,法官经常抱着国徽去当事人家里或者田间地头开庭。”经历基层法庭建设,到现在的标准化、智能化法庭,温爱民见证了父亲不曾经历的基层法庭变革。但是退休后的父亲每次见到温爱民,仍是提醒他:“办公条件好了,思想不能松动。”
温爱民从父亲身上传承的不仅仅是职业,更多的是在司法活动中坚持为民服务的情怀。温爱民在梁园法庭工作期间,将“马锡五审判方式”与“枫桥经验”相结合,带领书记员走村进社,深入村社田间巷尾开展工作,审理方式上不拘泥于坐堂式审判,邀请人民调解员和乡亲邻里进行“座谈式”调解、“谈心型”疏导,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的不再是冰冷严肃的法庭,而是心与心诚挚的沟通。让群众不出村居,在家门口、田间地头享受到法院司法惠民服务。梁园法庭先后荣获“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合肥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在与记者交谈的时间,温爱民的手里始终没放下父亲生前留下的制服上的法徽。
尽管先后获得合肥市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肥东县优秀公务员、个人三等功等荣誉,但温爱民从不敢忘记父亲临终的嘱托:“恪尽职守,廉洁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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