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户外提升创建品位

肥东晨刊 2018-11-22 09:06 大字

近年来,各类户外广告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野蛮生长”,强行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产生了很多安全隐患。为了还城市一片净朗天空,肥东县城管部门通过积极开展全面整治城区违规户外广告,规范设置城区户外广告设施,让县城形象和品位得到进一步提升。

摸底调研,建立档案。对城区范围内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经审批但已经过期的户外广告、经审批但未按照规范进行设置的户外广告、经审批且尚在审批期限内但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进行摸底排查,建立档案,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分类。

源头管理,规范审批。加强户外广告源头设置管理,严把审批关口,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坚决不予审批,对每一块广告都要认真现场勘验,结合户外广告规划的标准确定户外广告的样式、尺寸、材质等设置参数,使户外广告与建筑物的风格和周边市容环境相协调。

重拳整治,集中拆违。加大城区户外广告、宣传栏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各种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宣传栏的行为,不定期开展违规户外广告集中拆除活动。今年以来,县城管委拆除各类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86块,其中违规导示牌19块、灯杆道旗49块、大型墙体广告4处、大型楼顶广告2处、大型落地式钢构2处。

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建立健全户外广告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户外广告审批台账、督查台账、拆除台账、批后监管台账、新增违法户外广告日汇报台账等相关台账,同时结合本县实际及合肥市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编制符合肥东县总体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的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使城区户外广告管理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长效化。

同时依托各类广告载体,多渠道,广宣传,在城区主次干道及重要路口适时设置公益广告;对背街小巷围墙广告进行全面排查,将陈旧破损围墙广告全部更新为公益广告内容,要求工地围挡广告中公益广告占比不得低于30%。截至目前,县城管委已在县城范围内7块大型户外电子屏刊播公益广告,内容涵盖十九大、文明创建、交通秩序整治、扫黑除恶等内容。

(本刊记者王凤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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