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金融“造血”服务激发脱贫内生动力

肥东晨刊 2018-05-16 09:04 大字

  近年来,肥东县准确把握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金融扶贫工作机制。通过开展扶贫小额信贷,不断增强农户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自身造血功能,有效缓解贫困农户“贷款难、担保难、贷款贵”的问题。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开展以来,全县累计为3237户贫困户,提供扶贫小额贷款13084.2亿元。其中2016年为23户贫困户发放97.2万元;2017年为2879户贫困户发放11645万元;截至2018年5月13日,为335户贫困户发放1342万元。在2018年一季度全省扶贫小额信贷通报中,肥东县任务完成率全省第一,达到37.60%;贫困户获贷率,位列全省第一方阵,达到35.63%。

该县不断学习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新要求、新重点,探索推动金融扶贫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结合实际,2018年,该县借鉴马鞍山和金寨等地模式,在坚持“户贷户用”原则下,打造“直接帮扶模式”、“间接带动模式”和“光伏扶贫模式”三种信贷模式。“直接帮扶模式”,优先满足贫困户自主创业需求,鼓励自主贷款、自主使用。“间接带动模式”,组织动员贫困户,入股县扶贫办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签订贫困户、县扶贫办、乡镇政府、承贷银行的“贷款协议”基础上,还需签订贫困户、扶贫经营组织、县扶贫办和乡镇政府的“分红协议”。“光伏扶贫模式”结合该县产业特色,组织动员贫困户入股联户式光伏电站,在签订贫困户、县扶贫办、乡镇政府、承贷银行的“贷款协议”基础上,还需签订贫困户、光伏企业、县扶贫办、乡镇政府和供电公司的“五方协议”。三种“户贷户用”的信贷模式相互补充,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在扶贫开发中的“造血”作用,不断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真正实现稳定脱贫。

县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为获得扶贫小额信贷的贫困户,购买“扶贫小额信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全额保费。截至目前,所有获贷贫困户均已成功投保,覆盖率100%。为解决贫困户无担保无抵押、贷款风险难以控制的情况,使有条件、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扶贫小额信贷发展生产。该县积极落实风险补偿金制度,由县财政对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进行专户管理,截至目前,实际到位1000万元风险补偿资金。近期,该县将追加500万风险补偿金,确保风险补偿金达到放贷余额10%。

该县切实把抓好扶贫小额信贷,作为全县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由人行、金融办牵头,扶贫办、财政局等多部门积极参与,定期组织召开扶贫小额贷款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目标任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大范围推广扶贫小额信贷入股农业企业,可能会存在金融风险,而光伏电站可以持续产生收益。扶贫小额信贷,特别是“光伏扶贫模式”中联户式光伏电站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作。为确保工作有效推进,政府部门与承贷银行、供电公司、光伏企业,不断加强协作。其中,乡镇政府负责做好光伏电站的宣传发动、土地选址等工作;光伏企业负责做好光伏电站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承贷银行负责加快贷款投放力度;供电公司负责做好光伏并网、电费结算等配合工作。   (本刊记者  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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