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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居住用地拍卖不再“限购”一宗

江淮晨报 2017-06-01 04:41 大字

[摘要]合肥调整居住用地竞买和拍卖方式,居住用地竞买人不足5家直接“拍卖转挂牌”

晨报讯 居住用地竞买人不足5家直接“拍转挂”,开发商可以参与多宗居住用地的拍卖……5月31日,合肥市土地市场网发布《关于土地拍卖有关事项的公告》,对市区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按拍卖方式供应的居住用地(含商住用地)竞买和拍卖方式进行调整。

居住用地竞买人不足5家 直接“拍卖转挂牌”

《公告》中变化最大的一条就是,对市区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按拍卖方式供应的居住用地(含商住用地),竞买人不足5家(不含5家)的,由市、县国土资源局直接发布转挂牌公告,延长竞买报名时间。拍卖公告期间已报名的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不计利息)。

挂牌公告到期后,市、县国土资源局提请市土委会集体决策现场竞价成交或取消供应。土地成交或取消供应后,由市、县国土资源局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土地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也就是说,竞买人数不足5家,直接“拍卖转挂牌”,挂牌公告到期后,还需要由政府决定是否现场竞价成交还是取消供应,而前期的政策是地块拍卖竞买人不足3家,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采取“取消供应”,或采取“挂牌”或“竞价”方式供应。

开发商前期开发拿地情况 不再影响后期拿地

根据新规定,2012年1月1日至新的出让公告发布期间,销售备案住房计容总建筑面积低于规划可销售住房计容总建筑面积60%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2016年1月1日起,取得居住用地超过已供应居住用地总量20%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可以参与市区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居住用地竞买。

而去年年底,合肥市发布政策,恰恰是要求出现这两种情况的开发商,均暂不得参与市区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居住用地竞买。

开发商参与居住用地拍卖 不再“限购”一宗

此外,经过5月26日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主任(扩大)会议批准,不再执行“竞买人报名参与市区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的居住用地竞买时,每次拍卖会仅限参与其中1宗居住用地的竞买”。

这也意味着,开发商可以参与多宗居住用地的拍卖,不再限制一宗地块竞拍。

不过土地拍卖具体操作方式依旧保持不变,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地块所在区域历史最高成交价,超出的为无效报价。历史最高成交价为合肥市国土局对外公布的地块所在区域历史最高土地单价和最高成交楼面地价计算的地块总价低者。

晨报记者 余佼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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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零居住用地供应

4月份成交6宗617.8亩,5月份成交3宗197.38亩,连续两个月,合肥市区零居住用地供应,土地成交量也出现急剧下降。不过,接下来的6月份会有所改善,5月31日,合肥市连推5宗共计千余亩地块,这些地块将在6月下旬拍卖。

刚刚过去的5月,合肥共成交3宗地,总面积197.38亩(环比下跌70.96%),总价15348.9万元(环比下跌89.43%),约合1.5亿元,平均地价77.76万元/亩(环比下跌66.79%)。这样的成交量,连1月份成交面积2594.48亩的零头的1/3都不到,无论是供地量、土地面积、总价还是拿地房企的热情都不高。

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开年至今,合肥市共成交土地56宗,总成交面积5845.93亩,总成交金额464.7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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