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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集体资金买保险 违规申报“危改”补助肥东县纪委查处一违纪社区干部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7-05-16 12:00 大字

■ 本报记者 胡明兵

肥东县包公镇大许社区群众多次投诉,社区干部赵某违纪问题。记者将问题通报给了肥东县政府主要领导。该领导非常重视并作出批示,之后,肥东县纪委介入调查,证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大许社区群众投诉称,他们社区支书赵某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动用社区集体资金给自己买保险;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金。

2017年4月25日,肥东县纪委向记者反馈了调查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经查,大许社区支书赵某以其妻子名义申报了危房改造资金4000元,事实上,按照赵某的收入,他家并不符合享受危房改造资金的条件,群众举报后,赵某已将这笔资金退还至财政;2005年,当时国家鼓励农民买保险,基本原则是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赵某等村干部用62000元集体资金购买了保险,后由于政策调整,这笔钱大多退给了村干个人,村干部却将这笔钱装入个人口袋。群众举报后,赵某及其他村干部才将这笔资金退回镇财政所;大许社区原有一国家小二型水库,需要清淤,社区将水库上报成两口水塘。肥东县纪委认为,在申报过程中,大许社区有弄虚作假行为。

另外,肥东县纪委还查实了大许社区干部赵某等人违规将低保户的低保金拿出,分给其他农户,违反国家低保政策。

上述大部分问题,记者在通报给肥东县主要领导之前,也电话采访了大许社区支书赵某本人,他对问题并不否认,但也作出了相应的解释:为自家申报危房改造资金,是把自己当做一般农户了;将一口塘报成两口塘,是为了多争取清淤资金;调整低保户的低保金,是因为农村低保很难落实,为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把某户的低保金拿出一部分给其他人,是为了均衡,这按说是不符合政策的。

肥东县纪委相关领导告诉记者,目前,包公镇党委已经下发文件,给予违纪社区干部赵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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