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电鱼1.6公斤被抓时才知犯法
[摘要]交6000元生态修复款,还被判罚5000元
晨报讯 月日下午,一中学厨师魏某,因非法电鱼,在合肥包河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滨湖湿地公园多功能厅受审。庭审现场,魏某低着头,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直到被抓的那一刻,他才知这是违法的。
魏某今年岁,肥西县人,是长临河中学的一名厨师。去年,他在长临河镇购买了电瓶,这个电瓶可在停电时临时供电。据他供述,因看到农村有人使用电瓶电鱼,魏某觉得好奇,因此他又购买了变频升压器、手竿、捞网等工具。
今年4月7日:左右,魏某来到肥东县长临河镇毛巾厂巢湖水域,使用电瓶、手竿、捞网等工具在这里共捕得鲤鱼、鲫鱼、虾等共计条左右,一共1.6公斤。
因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渔政人员发现后将其控制,合肥市公安局巢湖水上分局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同年4月日被取保候审。据了解,事发时处于巢湖禁渔期。
日的庭审现场,附近的不少渔民也赶来进行旁听。魏某在接受讯问时,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不知道这犯法。”魏某表示,在这几个月的时间内,他也学习了相关知识,意识到电鱼会对生态资源造成破坏。近日,他向渔政部门交了元的生态修复款。
庭审现场,记者了解到,根据巢湖管理局发布的“年巢湖禁渔通告”,年巢湖的禁渔期是2月1日至7月日。除了在禁渔期内捕鱼,魏某使用的还是禁用的电鱼工具捕鱼,因为电鱼没有选择性,各种水生物都会受到损害,不仅如此,即便是漏网之鱼,被电晕了后也会丧失繁殖能力,给生态造成很大的破坏。昨天,根据魏某的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判决魏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罚金元。
晨报星级记者 张梦怡 通讯员 丁雷 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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