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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通报四起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洪曙光 记者 任金如

市场星报 2016-11-08 00:00 大字

星报讯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安徽省已通报4起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要求各地引以为戒,发挥典型案件的教育和警示作用,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4起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及查处情况如下:

怀远县瑞龙粮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2015年1月,蚌埠市怀远县瑞龙粮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违法占用龙亢镇汪彭村307省道北侧集体土地16.82亩。怀远县国土资源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现罚款已全部缴纳到位,符合规划的地上建筑物已依法没收;对不符合规划的建筑物拆除,怀远县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6月23日移送法院强制执行。给予相关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

合肥振华电子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2015年10月,合肥振华电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违法占用肥东县梁园镇路口社区路口组7.8亩集体土地(全部为耕地)建设厂房。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退还违法占用土地;没收违法建筑;处罚款7.8万元。现行政处罚已经执行到位。给予相关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

黄山市屯溪区兖山社区居民委员会违法占地案。2014年12月,黄山市屯溪区兖山社区居民委员会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屯溪区阳湖镇兖山社区居委会北侧15.8亩集体土地。黄山市国土资源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退还违法占用土地;没收违法建设;处9.3万元罚款。现行政处罚已经执行到位。给予相关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

太湖县驼龙山建材有限公司越界开采案。2015年10月,太湖县驼龙山建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太湖县小池镇白沙村合法矿区范围外开采0.25万立方米片麻岩并销售,获利3.75万元。太湖县国土资源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3.75万元违法所得;并处罚款3750元。现行政处罚已经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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