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村民自治“舞动”乡村治理新格局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近年来,市民政局作为指导村民自治工作的职能部门,深入推进村民自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庐阳区、巢湖市成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合肥市创新实施的村级社区服务中心(站)达标工程建设经验在“上海浦东·长三角社会治理论坛”交流中受到与会专家的高度评价。
加强硬件保障,夯实自治基础
2011年起,合肥在全省率先启动农村标准化示范社区建设。经过持续努力,投入2800万元,打造出175个功能完备、服务完善、特色鲜明的农村标准化示范社区。
2018年,针对仍有部分农村社区基础设施未达省定标准的情况,印发《村级社区服务中心(站)达标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启动村级社区服务中心(站)达标工程建设,对138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进行达标建设。
随着村级社区服务中心(站)达标工程建设的开展,各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不断完善,服务群众水平显著提高,特别是庐江县等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相对薄弱县市,经过近几年扶持性建设,服务设施达标率接近98%,取得显著效果。
建强自治队伍,增强自治动力
立足提升村“两委”班子战斗力,以村和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大力回引在外优秀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
2018年,合肥市利用春节前后在外人才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以村为单位召开座谈会1300余场,并开展回乡意愿情况问卷调查,介绍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激发在外人才返乡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在新一届村“两委”换届工作中,全市成功回引1245名在外务工经商创业人员和毕业大学生进入“两委”班子,其中105人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两委”班子战斗力大大提升。
推进试点创新,激发自治活力
大力推进社区协商组织网络建设。目前,合肥市共有49个单位被评为全省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初步形成了协商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城乡社区协商新局面。
市民政局指导每县(市)各选取一个村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探索形成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三会议事机制”。目前,各地正围绕不同主题进行试点。巢湖市、庐阳区开展省民政厅组织实施的“三治融合”乡村治理试点工作,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近郊乡村治理“庐阳模式”和平安和美善治的乡村治理“巢湖模式”。
引导规范陋习,凝聚自治力量
创新实施村规民约规范提升工程,要求各地针对制订过程中居民群众参与不够,村规民约知晓度和认同度不高,内容上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等不规范的村规民约进行修订,明确提出要针对滥办酒席、天价彩礼、薄养厚葬等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形成务实可用的村规民约。
2020年,经过推荐、评审组初审、专家评审、评审组复核等环节,合肥市7篇村规民约入选全省优秀村规民约名录。庐江县“八大员”工作法、肥西县实施“村事民定”工作法、肥东县“包公家宴”等先进经验,多次获得国家、省、市媒体报道。
赵姝姝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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