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土改”开启新模式 新中国合肥70年大事记32

合肥晚报 2019-11-26 00:47 大字

合肥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勇于创新,开拓进取,为打造全省乃至全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打下坚实基础,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呈现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喜人态势。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此“春风”下,合肥在农村产权制度等改革上也取得一系列新进展,健全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与服务机制,农村土地流转面积突破200万亩,并出现了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专业合作社总数突破2000家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生力军”。

2013年上半年,合肥市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55家,新增入社成员4.7万户,农户参合率新增3.8%,分别较去年同期增加27.5%、17.3%、33%。上半年全市合作社产品交易额突破60亿元,入社农户人均现金收入近6400元,高于非成员户25%。

截至2013年6月底,合肥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037家,呈现蓬勃发展态势。其中,市级以上各类示范合作社140余家,省级示范合作社32家,部级示范合作社15家。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突破20亿元,入社农户38万户,带动农户85万户,带动率达68%,经营范围涉及种、养、林等领域。

在推动合作社机制创新上,合肥市积极探索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全市成立1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有300多家合作社参加,联合社数量位居全省首位。同时,注重规范管理,增强合作社内生力,全市有394家合作社建立网站,16家合作社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15家建立标准化生产在线监控系统,16家合作社建立短信平台。

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社,“抱团取暖”打拼市场,既有利于品牌塑造,也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在当时,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商标215个,涌现出田源花香藕、绿宝鸭蛋、富硒香大米等一批知名农产品品牌;获得认证的有机产品10个、绿色食品85个、无公害农产品107个。

有了合作社这个组织,合肥农民生产的农产品可以直接进城销售。2013年上半年,全市合作社新增社区直供直销店(点)21家,总计135家,产品交易额2.04亿元,实现了消费和销售群体与合作社面对面进行对接,降低流通成本10%~20%。

家庭农场“生根开花”

家庭农场,本是一个起源于欧美的舶来名词,在我国,它类似于种养大户的“升级版”。通常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合肥市工商、农业、财政等部门创新办法,先行先试,在全省率先探索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新途径和新方法。继合肥市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内第一个在地市层面出台家庭农场工商注册登记规定,合肥市农委又制定了《合肥市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关于鼓励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性意见》,破除家庭农场工商注册登记的壁垒,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助推家庭农场发展。

土地确权让农民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时间进入2014年,土地确权工作开始在合肥展开。所谓土地确权,就是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这项政策的实施,让农民更进一步地享受着土地给他们的红利。

通过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不仅有效解决了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以来地块面积不准、空间位置不明、承包管理不完善等问题,也依法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从根本上强化了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不仅有利于放活土地经营权,促进土地流转,也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推进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是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却对其产生了一定的制约。

土地确权,其实就是赋予土地生产经营权更合法、更明细、更丰富的内涵,使农民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可以说,土地确权,让昔日面向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再次握起希望的画笔,在自己的土地上描画着美好未来。

全市农村土地确权面积700多万亩

6亩地几千元到10亩地1万多元,细细算来,每亩的土地收益上可能并没有太大差别。但这1万多元,让肥西县官亭镇新民社区的童庆德在农活和田间管理上一点不用操心,因为这1万多元只是一年的土地租金,合作社每年直接把钱转到他的银行卡上。如今,童庆德自己开了一家劳务公司,主要为参与土地流转的企业输出劳务。

以土地确权为契机,肥西县官亭镇新民社区进行了整村推进,腾出宅基地,让居民住上楼房的同时,又把全部土地进行平整。而大面积平整过的土地经过确权后,通过合作社流转给农业企业。

以往一位村民在家种地每年收入仅有6000元左右,土地入股合作社之后,每年仅土地租金就可以拿到1万多元,再加上在土地流转企业打工收入的近2万元,这位农民一年的总收入可达3万元,较之前翻了几番。

合肥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在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实际确权面积732.91万亩,完成率99.1%,领到经营权证书的农户有96.5万户,确权颁证率达99.8%。

亲历者说

合肥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立

2012年4月19日,巢湖市联闯农产品营销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为合肥市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在巢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拿到了工商营业执照。

当时,随着外部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和合作社业务不断扩大,许多单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仅靠单打独斗,许多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巢湖市联闯农产品营销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由巢湖市捷达养殖专业合作社、巢湖市东芳动物疫病统防专业合作社、巢湖市楚岭油茶专业合作社、巢湖市捷达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巢湖市东凯养鸡专业合作社等5家合作社发起并出资成立,本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成员单位有退社的自由。

该联合社除了为社会提供安全、绿色、健康、低价的农副产品外,还以合作社成员为服务对象,提供农产品销售、运输、贮藏和农业生产资料购买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标志着合肥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跃上新的高度,通过资金、人才、技术、商标、营销等资源的联合,构建新的合作社联盟组织。

合肥首个家庭农场成立

2013年3月11日,庐江县同大镇潘英友家庭农场揭牌,县工商部门颁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肥市首个家庭农场成为“法人”,标志着种粮大户由自然人向企业化经济实体或法人的历史性转变。

2000年以前,潘英友曾外出务工,在外摸爬滚打之后,他又回到了家乡,因为农村青壮年基本上都出去打工了,村里大量土地撂荒,他就有了转包过来进行大规模种植的想法。

2002年,潘英友挨家挨户跟村民商量,签约承包了44亩地,年租金每亩228元。2012年,他以家庭为单位,承包了1000亩耕地,年租金每亩560元,收获小麦84万斤,水稻136万斤,纯收入在80万元左右。

问起为什么不成立合作社,而要成立家庭农场?潘英友说,2010年曾尝试过成立种植合作社,虽然年终收益不错,但是在分红上大家意见难以统一,没有自家人商量来得方便。

合肥市出台全省首个家庭农场工商注册登记规定,潘英友第一个报名注册,不到一个星期,就领到了家庭农场营业执照。

潘英友实现自己的愿望,得益于中央惠农政策。潘英友家庭农场有1260亩地,涉及同大镇四五个村。潘英友家庭农场有了营业执照,取得法定身份,经营顺当多了,而且能享受到县里专门为支持家庭农场发展而制定的10项优惠政策。

庐江县农业部门把家庭农场列为新型农民培训基地,专门送来了施肥配方。潘英友说,“一亩地算下来,用配方肥每亩就省了30块钱。”

注册家庭农场后,信贷、保险等方面的扶持更是让潘英友喜出望外,“以前要扩大规模、购置机械,想从银行贷点款别提有多难了。自从注册了家庭农场,做这些事情方便多了。”

潘英友成为农场主不久,农行庐江支行和庐江县农商行同大支行先后发放15万元、5万元贷款。以后需要资金周转,以家庭农场的规模和信誉度,不用抵押就能轻松借贷30万元。

庐江县人保财险还给潘英友家庭农场开出了第一张政策性农险保单:投保面积1000亩,品种为一季稻,农场缴费3960元,保险额33万元。一旦遇灾,保险公司理赔资金直接打卡到户,缩短理赔时间。

安徽万乐米业有限公司与潘英友家庭农场组建农业联合体,对农场订单种植的粮食优先收购,收购价格在国家最低收购价基础上每50公斤加价5元;订单数量范围内,若市场价上涨幅度较大,利润部分实行二次结算,由企业和农场双方五五分成。

2013年6月,潘英友投资70万元水稻育秧工厂投入使用,县里给予政策补助30万元,育出的秧苗可插2500亩田,除留够自己用的,剩下的全部卖出去。

潘英友家庭农场还建设粮食烘干厂房,农场从单一的粮食种植型农场,转变为代农育苗、烘干粮食的综合型农场。

庐江县种田老把式有了“年薪”

2014年的春耕农忙时节,每天一大早,庐江县同大镇常丰村农民吴子明便来到熟悉的田间地头开始忙碌。和往年不同的是,种了一辈子田的他,如今成了家庭农场“拿年薪”的田管员。

2013年4月,老吴把自己的12亩田流转给了种粮大户潘英友的家庭农场,根据协议,租金按每亩地500斤中籼稻的保护价计算。除了租金,流转期内,其他有关惠农政策补贴(种粮大户补贴除外)仍由农户享受。虽然不种地了,每亩地每年仍能领取120元左右的各项补贴。

当上家庭农场的田管员,老吴一年有2万多元的工资,加上7000多元租金和补贴,一年有近3万元收入,“以前种田累死累活挣不到1万元,还要担风险。”

庐江县同大镇土地流转涉及20个村,采取了委托代理的方式,由村民和村委会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再由村里统一与家庭农场等签订流转合同。为确保农民利益,合同规定农民交地后2个月内一次性拿到当年租金,以后每年在同一时间内一次性拿到当年租金。

随着大面积土地流转,庐江县同大镇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把有一技之长的种田“老把式”推荐到家庭农场或安徽春生农业科技公司上班“拿年薪”。

安徽春生农业科技公司与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以订单生产方式种植800多亩蔬菜,蔬菜基地里的浇水工、除草工、采摘工、蔬菜包装工,连同运输驾驶员全是当地的种田“老把式”。

农民既拿租金又参与分红

肥西县官亭镇新民社区的葛学胜,是一位地地道道的农民,1995年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后,他一家四口人分到6.55亩田。

之后的日子里,靠着种田,葛学胜养大了两个儿子,为他们娶上了媳妇,自己也抱上了孙子。然而,添丁加口在让老葛享受家庭幸福的同时,也让他感到一份压力。

上世纪90年代,第二轮土地承包关系30年不变的政策条款中还有“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规定。

以往因为婚嫁、生育、死亡、迁出等原因,出现有人无地种和有地无人种等现象,有些村民组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小范围调整,但是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各种奖补政策的推出,一亩田就代表着一份收益,让出土地再分配给别人,似乎不太实际。这个矛盾如何破解,给当时的基层干部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提出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4年,合肥市开始在肥西县官亭镇、长丰县杨庙镇、肥东县石塘镇等7个乡镇107个村居进行试点。

经过丈量和统计,肥西县官亭镇新民社区的土地面积由原来的4600多亩,增加到9600多亩。土地面积增加,给土地分配留下了更大的空间,加之家中人口增加,葛学胜拿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全家的土地承包面积已经变成了34.94亩。

2014年12月初,肥西县官亭镇新民社区成立了安徽省首家土地股份合作社——新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在这家合作社,每一亩土地就是一股,土地确权登记证上有多少土地,就有多少股权,农民成了股东,不仅可以拿到土地租金,年底还可以参与分红。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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