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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乡镇(街道)民政所

合肥日报 2017-06-23 04:20 大字

本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近日巢湖市在全市率先出台了乡镇(街道)民政所建设实施方案。方案对民政所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进行了明确,此举将改变基层民政部门无专门办事机构、人员不足、场地受限等问题。

该方案规定,民政所统一规范名称为“巢湖市××乡镇(街道)民政所”,加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心”两块牌子,业务受民政部门指导;人员方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从社会聘用或乡镇街道内部调剂,增加1~2名人员,专职从事民政工作,由所在乡镇、街道统一管理;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每年不低于3.5万元标准执行(含购买保险),纳入市财政预算,经费从合肥市下拨的福彩公益金中支出。

据了解,乡镇(街道)民政所职能主要包括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工、五保供养等15项工作。该市要求各地为民政所提供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原则上办公和服务用房不少于150平方米,确保今年6月底前完成民政所建设任务。

(记者 华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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