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大富美强的现代化东部新城保驾护航
2016年,肥东县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新定位,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攻坚克难,主动作为,有力保障了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保障发展科学有序
全年争取用地指标近7000亩,组卷上报10000多亩建设用地,当年获省政府批准近7000亩,有力保障了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落地。全年共供应建设用地147宗,面积近9000亩,其中经营性用地出让成交价款117亿元。棚户区改造及保障房用地应保尽保。成功举办“魅力肥东 阳光地产”经营性地块专场推介会,推介效果显著。完成4家省厅发证采矿单位年度检查预审和3家县级发证采矿单位年度检查工作,办理2家到期轮窑企业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注销6家县级发证的过期轮窑企业采矿资质。
保护资源更加有效
严格落实市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格执行耕地保护“三落实”制度,成功实现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年度目标。完成3000亩县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连续16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申报及实施14个批次“增减挂”及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总规模近4000亩,新增耕地3400亩。实施完成2014、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稍加改造项目18个、22万亩,并顺利通过市级验收。完成城镇周边及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为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设立了高压红线。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为未来肥东发展留足空间。结合“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等纪念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对国土资源尤其是耕地保护的法规、政策进行宣传,全县上下耕地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节约集约扎实推进
进一步健全了县土委会集体决策、项目用地规模预审、“净地出让”、“双向约束”和“阳光地产”等一系列制度和机制。已批土地供应和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力度不断加大,供地率、土地利用率不断提高,用地结构更加合理。出台相关政策,积极开展升级改造,多措盘活存量用地,全年共办理工业用地升级改造6宗,盘活低效用地260亩。不断强化土地供后联合监管。全县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单位GDP增长耗地量年下降12%。
执法监察不断强化
积极开展“四个一”动态巡查工作,对动态巡查等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督促辖区政府全面整改。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清理行动,共发现违法用地49宗,总面积820亩,并根据违法用地违法类型、是否符合规划以及建设现状等要素,逐宗拟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开展矿山巡查和督查50余次,与乡镇以及交通、公安、市场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打击10余次,查扣各位违法作业设备35台。对照2016年土地例行督查反馈问题清单,积极开展违法用地整改工作。
维护权益积极有为
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能及机构整合,全面启动不动产证书的颁发。全年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计1.5万起,建筑面积142万平方米;发放产权证7500起,建筑面积约320万平方米,总成交额38.6亿元;办理存量房资金托管1512起,托管资金6.1亿元。积极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巡查和24小时值班工作;联合县气象局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实施完成环巢湖矿山地质环境整治二期项目,治理面积2.14平方公里。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加强征地批后监管,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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