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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麦购销清淡 期盼政策发力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6-07-05 08:35 大字

■ 星级记者 喻寒松

今年5月下旬以来的连续降雨,对本季新麦的品质造成重大影响。安徽省很多地区新麦不完善粒比例居高不下,难以达到国家托市小麦的最低收购标准。农户手中的新麦脱手难,各地储备库收到达标新麦的难度也在加大。

合格新麦占比低

“目前,我们收储库每天收到国标三等以上的新麦150多吨,只占农户和经纪人送来小麦总量的30%左右。”阜南县国家储备库赵棚收储库负责人席卫东对记者说,几乎没有国标二等以上的新麦,而去年同期二等以上的小麦要占到全部收储麦的50%以上。记者了解到,该收储库仓容量1.6万吨,目前入库小麦只有1200吨。

与赵棚收储库的情形相仿,中纺农业蚌埠有限公司定远万源收储库负责人邵雪礼也为今年的小麦品质苦恼。他告诉记者,该收储库仓容量5000—6000吨,6月初开始收储以来,入库国标三等以上的新麦只有180吨。在农户每天送来的新麦中,达到国家标准的小麦只有20%,主要问题还是小麦不完善粒超标,不完善粒超标15—20%的很普遍,有的不完善粒甚至超标40—50%。在临泉县邢塘粮食购销公司杨桥粮站,虽然粮站工作人员每天早开门,晚下班,但收到的合格小麦只有100多吨,几乎没有达到国家二等以上标准的小麦。该站负责人刘登鹏对记者说,90%的农户送来的麦子都存在芽麦、病麦等问题。

淮南市物价部门调查,该市小麦不完善粒和容重达标样品不足两成,超过八成小麦不符合最低收购价质量标准。合肥市物价部门调查发现,今年小麦普遍受到赤霉病影响,霉变情况严重,同时雨季收割的小麦不能及时晾干,导致小麦变黑发霉。由于达标小麦较少,该市所属各县市的小麦托市收购点,基本处于不收购状态。粮食加工企业收购价格也偏低,平均为90元/50公斤。

农户低价售新麦

“今年我一季麦子就亏了10万元。 ”怀远县常坟镇牛王村种植大户屠昌永无奈地告诉记者,受到异常天气影响,他的200亩麦子赤霉病率和不完善率都超标20%。由于新麦达不到国家标准,无法送到国家收储库,只能以0.55元/斤的价格卖给了当地的小贩,每斤销售价格就比去年减少了0.39元。

“去年我收上来的麦子几乎没有发芽的,但今年连阴雨天太长了,收上来的新麦无法及时晾晒,使得新麦发芽率达到50%。 ”定远县刘铺镇金禾农民合作社马厚广对记者说,虽然我的新麦平均亩产800斤,但新麦收上来的初期含水率在18—20%,已销售的2万多斤新麦的价格只有0.7元/斤,比去年下降了0.2元/斤以上。现在马厚广还有4万多斤新麦贮藏在家,“近期价格太低,我实在不想卖,看看新麦收购价能不能涨到0.8元/斤以上。 ”

目前,淮南市场雨前麦市场收购价格为1.05元/斤,雨后没有发芽的新麦市场收购价格0.9元/斤左右,少量发芽新麦每斤不足0.8元。在巢湖市场,社会收购主体以每斤0.6—0.8元的价格,收购饲料小麦,但受制于市场需求量不大,走量较少。滁州市小麦价格同样低迷,粮食加工企业和农村经纪人收购价格是 0.6—1元/斤,但以0.7—0.85元/斤为主。皖北地区小麦收购价则高于江淮地区,宿州市埇桥区农村经纪人平均收购价格0.94元/斤,粮食加工企业平均收购价格0.97元/斤。阜阳市粮食加工企业新麦收购价在98—118元/百斤之间,农村经纪人新麦收购价在85—100元/百斤之间。据了解,近期国家抛售2011年和2012年超期储存玉米及稻谷用于饲料和工业生产,平均销售价格70元/百斤左右,这在一定程度打压了等外麦价格。社会收购主体由于缺乏仓储、清理设备和收购资金,也谨慎收购。

部分地区相继出台政策

为解决新的“卖粮难”,凤阳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奖励社会渠道收购超标小麦的通知》,对粮食经纪人、面粉加工企业、酒精和饲料加工企业以及其他社会收购主体入市收购本地超标小麦,数量达到500吨以上,收购价不低于0.8元/斤的,按照每吨10元给予奖励。该《通知》明确,收购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定远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奖励社会渠道收购超标小麦的通知》,对社会渠道收购超标小麦的市场主体予以奖励,依收购量不同,即收购超标小麦数量达到2000—4000(不含)吨、4000—6000 (不含)吨、6000—8000(不含)吨、8000—10000(不含)吨以上的经营者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4万元、5万元。奖励原则是,以收购实绩如实申报,按标准给予奖励,鼓励多收,鼓励外销。

来安县政府也出台鼓励市场收购政策,积极化解托市收卖"两难",从6月16日起,对全县收购小麦数量在1000吨以上,收购价格在0.7元每斤以上的收购主体,县财政按每吨10元标准给予奖励(每户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组织国有粮食经营网点腾出场地、烘干器材,指导帮助农户通过风扬、过筛、整晒等有效措施,提高小麦品质。

安徽省粮食主管部门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麦收购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对农民交售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小麦必须敞开收购,应收尽收。各地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价格政策,决不允许压级压价。对不完善粒超标的小麦,要积极帮助农民筛选,通过有效整理达标后,及时按最低收购价政策收购入库。多元收购主体在收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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