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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假劣农资受损可申请法援 市司法出台《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实施办法》

巢湖晨刊 2016-03-17 10:06 大字

晨刊讯 为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日前,巢湖市司法部门出台《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其中,因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的农户,可申请法律援助。

据市司法局一位负责人介绍,此次司法部门出台的《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实施办法》,根据群众需要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根据此《办法》,市民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请求赔偿因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的;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环境污染侵权纠纷、农民土地纠纷、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社会保障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等,都在此《办法》规定的受理范围之内。

据介绍,法律援助对象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具体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2倍及以上(具体遵照各市规定执行),逐步覆盖低收入人群;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刑事案件当事人;主张因其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公民;因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该负责人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和计生特困家庭是重点法律援助群体。

姜波 本报记者 黄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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