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为争一名女子竟聚众斗殴 巢湖市法院公开审判 分获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巢湖晨刊 2016-03-29 06:14 大字

晨刊讯 昨日,巢湖市法院对一起因抢一名从微信认识的女子而发生的聚众斗殴案进行了公开审判。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宋某某、王某某和王某雨犯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三年零六个月至三年零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当天的庭审还邀请了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听庭。

吃夜宵看上美女积恩怨

记者从庭审现场获悉,2015年9月1日晚,宋某某等带着一名从微信中认识的女子在坝镇一处夜餐点吃夜宵。其间,在另一桌吃饭的男子王某雨,来到宋某某等人的饭桌前,要求宋某某将那位女子给他留下。宋某某表面上一口答应,私下却打电话找人赶来。王某雨得知这一情况后,悄悄离开现场。王某雨庭审时交代,当晚看那名女子长得漂亮,于是上前捣乱,两方由此结下了梁子。

持械聚众斗殴致两人受伤

宋某某庭审时说,他为挽回面子,第二天将此事告知被告人王某某,本想找回面子做个调解。没想到王某某和王某雨在电话里说翻了,王某雨撂下话说:“若有什么事,当晚在坝镇大转盘见面。”

随后被告人宋某某、王某某邀集数人前往坝镇转盘,被告人王某雨亦邀集多人前往。当晚8时许,众人至坝镇转盘相遇后,分别持臂力器、橡皮棍、铁锤等器械进行互殴,造成一人受伤。宋某某、王某某等人驾车离开时,轧到受伤倒地的王某雨脚部。经巢湖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王某雨足背部有疤痕,损伤程度属轻微伤;另有一人左尺骨骨折,损伤程度属轻伤二极。

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刑

9月3日,民警将宋某某带走调查。宋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犯罪事实。同日,被告人王某某主动至坝镇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9月15日,民警将被告人王某雨抓获归案。

昨日,市法院依法进行了公开庭审。两个小时左右的庭审过程中,人民陪审员对被告人不时进行询问,数位委员、代表认真听完整个庭审。法庭经过合议后,根据有减缓的情节,一审对犯聚众斗殴罪的被告人宋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对犯聚众斗殴罪的被告人王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四个月;对犯聚众斗殴罪的被告人王某雨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三名被告人表示认罪,后悔懂得法律知识太少,否则不会犯下如此罪行。

张敬元本报记者 黄尧华文/图

新闻推荐

关于“巢湖半岛国际健康城概念性规划” 金点子有奖征集的启事

巢湖半岛国际健康城,居巢湖北岸之央,涵盖巢湖市中庙街道、黄麓镇、烔炀镇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255平方公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创新、绿色、协调、开发、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推进健...

巢湖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巢湖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