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变“民教官”是不能承受之重
[新闻背景]最近两年来,因巢湖市新恒生纺织有限公司噪声污染,巢湖市民杨俊陆续起诉巢湖市环保局、巢湖市安监局、合肥市环保局等部门,而且都赢了官司,他也因此被誉为“官司哥”(相关报道详见今日本报04版)。
“官司哥”屡屡上演 “民告官”,敢告,且能赢。我们从中可以看到百姓依法维权意识的增强,也能看到行政诉讼审理的进步,但这些积极面并不能掩盖一个尴尬的事实,那就是不作为因何在多个部门一再上演?监管部门履职尽责为何需要“民告官”来鞭策?
梳理案件不难看出,“官司哥”打的这一系列官司,根源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毗邻而居的新恒生纺织公司的噪声污染问题。之所以一再打官司,是因为噪音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杨俊先是举报无果,而后以行政不作为将巢湖市环保局告上法庭,法院判令巢湖市环保局在判决生效一月内履行法定职责。为了督促其尽快履行职责,杨俊又起诉合肥市环保局等,最终通过强制执行,该公司才被罚款。
此后,杨俊又欲从安全生产渠道督促该公司整改噪声污染,遂到巢湖市安监局咨询,方才得知该公司3万锭紧密纺色纱生产线技改项目并没有在安监局备案。他将巢湖市安监局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对企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巢湖市安监局调查后,确认该公司没有办理安全生产 “三同时”手续,责令该公司限期报备,期限届满后,该公司仍然没有报备。在此情况下,巢湖市安监局却并没有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直到法院判令安监局履行监管法定职责。
企业噪声污染,环保部门无动于衷,直到成为被告,输了官司才启动处罚;企业上马新项目,未依法办理安全生产手续,安监部门竟然蒙在鼓里,责令报备后,企业充耳不闻,安监竟也毫无动作,同样要站上被告席,法院判决才履行法定职责。这一系列的蹊跷至少折射出:一、行政诉讼的顽疾仍未彻底破解,很多时候百姓赢了官司却赢不了结果,一些职能部门大施“拖字诀”,百姓则无奈耗不起;二、行政不作为的顽疾仍然超乎想象,对显而易见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到百姓诉诸法律,监管部门就一直装聋作哑。当然,这一切的背后是否有黑幕,也值得深思。
常言道,在其位谋其政,然而,部分监管部门却并非如此,如果连应尽职责都要“民告官”来推动,将一场场“民告官”演变成“民教官”,显然是行政诉讼不能承受之重。
□本报评论员吴水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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