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以为早已了结 不料冒出“强制执行”

安庆晚报 2015-02-14 13:28 大字

[摘要]双方和解时最好有书面凭证

 

本报讯(崔后亮

 

记者周国庆)老实巴交的王某是枞阳县横埠镇官塘村人,长期和妻子在外务工,春节即将来临,王某和家人高高兴兴地回家准备过年的事宜,没想到法院的法官却找上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2月11日,当枞阳、巢湖两地法院的执行法官找到王某时,王某和家人感到困惑、不解。执行法官告知王某,2008年巢湖市居巢区法院(现巢湖市法院)依法缺席判决王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承担赔偿责任,该案现已进入执行程序。王某回忆,2008年确实因自己的过错导致了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当时受害人口头表示谅解,但没有任何书面凭证或者有见证人。现在受害人将王某告上法庭而且还申请强制执行,对此王某感到愤怒和无奈。执行法官告知王某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权威性和强制性,如果对生效判决书有疑问,可以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去解决。最终王某表示愿意给付执行款。

执行法官告知广大市民,遇到纠纷,在双方自愿、合法地

 

达成和解时,最好能有个书面凭证,以防将来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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