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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未评估就上马 第一天摔伤三游客含山县褒禅山风景区自行车租赁项目被叫停并领罚

安徽商报 2014-08-15 07:44 大字

[摘要]含山县褒禅山风景区自行车租赁项目被叫停并领罚

北宋政治家、思想家王安石写《游褒禅山记》,文中所写的褒禅山风景区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境内。马鞍山青女士一家三口今年五一小长假就来到了褒禅山风景区游玩,参与景区内一个未经审批的自行车项目,一家人全部受伤。

【事件】

一家三口骑行摔伤

青女士介绍,今年5月1日,她和丈夫带着12岁的儿子小志(化名)来到褒禅山风景区游玩。看到景区知青广场上有可供三人骑行的亲子自行车租赁,于是一家三口骑车下山。

由于坡陡弯急,连续下坡路,车速越来越快,自行车失去控制,撞上了道路边堆放的石头,三人从车上摔下,不同程度摔伤。

青女士告诉记者,儿子小志右腿膝盖处被锋利的石头划开一个十多厘米的大口子,深可见骨。

双方为赔偿起争执

事故发生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车辆将青女士一家三口送至当地县医院抢救治疗,工作人员支付了2000元,并留下1000元现金给伤者后离开医院。

当天15时,景区工作人员所支付的3000元医药费已经不够,青女士丈夫要求景区继续交钱,但是景区工作人员以责任未明确为由拒绝,双方当场发生争吵,其间青女士丈夫还打了景区工作人员蔡某一拳。青女士告诉记者,一家三口共花去医药费近2万元。

【教训】第一天运行就出事

记者昨天下午电话采访了褒禅山风景区旅游开发股份公司负责人汪先生,他告诉记者,青女士所租赁的自行车从5月1日开始试运行,没想到第一天就出了事。据汪先生介绍,五一前夕景区经过研究,决定购买7辆游览自行车(其中5辆为三座位的“亲子自行车”,2辆为两座位的游览自行车),于5月1日上午向游客提供租赁服务。当时只是试运行,看看情况如何,如果运行情况良好再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

【处理】景区负有主要责任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含山县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负责人王先生介绍,景区山道存在安全隐患,景区未竖立安全警示牌,没有对这些隐患进行排除。景区应该负有主要责任。

5月1日,含山县旅游局下发文件,要求褒禅山风景区停止运营自行车租赁业务和水上游船业务。根据通知,两个项目没有经过安全风险评估。含山县旅游局根据相关规定,对褒禅山景区进行了警告,并处以2万元的行政罚款;对景区负责经理也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5000元。在事故发生之后,含山县旅游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为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没有成功。建议双方走法律途径来解决。 记者纪在学苏艺

(图片由当事人提供)

失事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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