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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整体税负减轻

安徽日报 2014-03-05 22:54 大字

抽样调查显示:“营改增”后,小微企业去年税金比上年同期下降9.4个百分点——

■ 本报记者 夏海军

周女士曾是巢湖市一位下岗职工。 3年前,她和丈夫办了一家窗帘店,去年收入超10万元。她说:“我的店没有税负,赚来的钱都是自己的。 ”

2012年10月,“营改增”在安徽省试点,一大批小微企业因此受益。去年8月1日起,安徽省对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伴随着税负改革的不断深入,小微企业享受税改成果如何,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安庆光彩大市场经营服装生意的个体户钱女士和周女士有着同感。“增值税起征点调整之前,每月我都得交500多块的税,现在享受免税待遇,相当于每年多收入6000元。 ”

三立书店在安徽大学老校区经营十余年。 “以前每年要缴纳5000多元的税负,这两年基本上不用缴了。 ”书店负责人说,实体书店的生意本来就大不如前。 “若是再缴税负,经营会更困难。 ”

对于一些刚起步的小微企业,即便每年缴纳不过万元的税负,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相关减税政策出台后,大多数小微企业税负减轻。不少企业把减免税的开支当作追加的投资资本,推动企业进一步发展。

记者在调查中还了解到,在税改过程中,有少数企业的赋税有所提高。安徽东跃运贸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吴根贵说:“去年产值3000余万元,增值税要缴纳266万元,若是按照以前营业税只需要缴纳90万元。 ”

省国税局货物劳务税处副处长江山介绍,“营改增”在安徽省试点后,少数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税负还是偏高。今年“营改增”继续扩大范围,从1月1日起,安徽省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已实行“营改增”。 “随着‘营改增\’的不断深入,小微企业的税负会进一步降低。 ”

近日,省调查总队对2841家规模以下企业的抽样调查显示,样本单位共计实现营业利润 12.43亿元,缴纳税金5.2亿元,其中所得税0.57亿元。税金相当于营业利润的41.8%,比上年同期下降9.4个百分点,其中所得税占营业利润比例下降1.4个百分点。总体来说,安徽省小微企业整体税负有所减轻,但仍处于较高水平,优惠政策实施力度还需持续加强。

“目前,安徽省从事加工制造和商品经营的小微企业,利润率大都在5%-20%。按现有税收政策,税率应该再降一些。 ”相关专家建议,增值税最终由消费者承担,降低税负有利于促进消费,进而刺激企业投资和生产。若将增值税基本税率从现在的17%降至15%,对经济的带动作用将十分明显。同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也应提高,可从目前的月销售额2万元提至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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