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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二嫁买来的房子另有其主

新安晚报 2013-11-22 07:50 大字

[摘要]买来的房子另有其主

资料图片

5年前,巢湖市的葛女士夫妇从别人手中买了一套房子,但迟迟没能过户。而最近,夫妻俩被陌生人梁先生告上法庭,要求立即搬出该房屋,因为该房屋已过户到梁先生名下,法院予以支持。“我们向巢湖市公安局报案了,但一直没找到当初的卖房人,我们现在既要不回房款,又必须搬出现房,真是束手无策,无家可归了。”葛女士向新安晚报热线962000反映说。

28万买的房子成了别人的

2008年底,考虑到孩子上学需要,葛女士夫妻俩得知蔡某有一套房子出售后,口头约定以28万元买下。

“当时房产证还没下来,所以我们先付了12万元,他就把钥匙交给我们了。”葛女士说,在此之后的两三年里,他们陆续将剩余房款付清了。蔡某将房产证交到他们手中后,他们才发现房屋产权归蔡某父母所有。“后来,我们多次找到蔡某,要求尽快过户,但他都以各种理由拖延,今年5月,我们就找不到他人了。”葛女士说,更令他们没想到的是,当地一位姓梁的男子将他们告上了法庭,要求让出房产。

法院调查发现,该套房屋产权在今年8月已过户到梁某名下。由于葛女士夫妇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房产归自己所有,法院在一周前作出判决,要求葛女士夫妇一个月内搬出该房屋、让出房产。

是否涉嫌诈骗还在调查中

葛女士说,在法院开庭之前,她曾向巢湖市警方报案,但因为警方没能找到蔡某,至今没有结果。

“光买房子就花了28万,加上后来装修花的10多万。现在,法院又让我们让出房产,家里的水电也被人切断了,日子真是没法过了。”葛女士说,。

昨天,新安晚报记者联系到巢湖市公安局副局长朱静。他介绍说,警方在3个月前接到葛女士报案后已受理此事。“我们多次传唤过蔡某,也在网上布控,但蔡某本人一直没有来公安局接受询问。”朱静说,根据警方目前的调查情况,还不能判断此事是属于经济纠纷还是合同诈骗。本报记者  胡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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