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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江警方:“四三二一”暖民心

金周刊 2013-10-18 00:25 大字

本刊讯 (张红  杨新农  管月奇  赵磊)  为适应社会需要,鸠江公安分局推出“四三二一”服务承诺制,温暖百姓心,提高民警执法规范性。半年来,分局各派出所共为群众办事近千件,收到群众表扬50余次。

“四时服务”:“随时、限时、延时和定时预约”服务。分局11个派出所均在办事大厅安排业务引导员,主动接待办事群众。同时,通过QQ警务室向群众告知办理业务的民警姓名、手机号码,为群众提供服务。刘某在天津市工作,户籍在芜湖。7月底,他通过官陡派出所QQ警务室跟户籍民警联系,打算周日回乡办理户口迁移。户籍民警解答办理时需要的材料,跟他预约了时间。周日下午,刘某带着材料来到派出所,户籍民警按照程序很快为他办理了相关手续。刘某高兴地说:“民警利用休息时间为我一个人服务,真得十分感谢。”

“三少”:让群众“少跑一趟路、少排一次队、少等一分钟”。分局各派出所统一在社区大厅和服务窗口张贴办事流程、具体事项执行标准等制度规定,公开业务流程、监督电话,不让群众跑冤枉路。9月1日下午,陆先生到裕溪口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民警了解到陆先生住在巢湖市,往返不方便,便跟其他群众商量,让陆先生不用排队提前办理。陆先生从户籍民警手中接过办好的所有材料后,在留言簿上写道:“民警人性化服务温暖着我们的心。”

“两不准”:办理业务时不准说“不知道”、不准推诿搪塞、敷衍群众。9月底,刑满释放的小黄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恢复手续。因民警外出,辅警对需要提供的材料不太了解,让小黄过几天再到派出所办理。小黄很不高兴,认为故意敷衍他,向派出所领导投诉。所领导调查后,向小黄道歉并解释,对责任民警、辅警进行批评,确保工作严肃性和规范执法自觉性。

“一个目标”:让群众满意。分局落实“谁受理、谁负责”岗位责任制,能办的事当场办结,不符合规定的向群众解释清楚。一天,胡某走进机场派出所,要求为儿子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民警见他只带了自己的身份证,便要求他提供儿子的身份证、户口簿和有关证明。胡某有些恼火:“我儿子在深圳,来去不方便。”民警向他耐心解释法律规定和程序,胡某消除了误会。次日,拿着儿子的材料复印件在派出所办理了无犯罪记录证明,对民警的服务态度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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