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少年抢劫手机
两少年闲来无事,竟想到用撒辣椒粉的方法实施抢劫,所幸没有抢劫得手,鉴于两人均未满十六周岁,被法院从轻判处缓刑。
孙某某、孙某均为1994年出生。 2009年11月15日8时许,孙某在孙某某家中玩,孙某某提出到巢湖市居巢区柘皋镇手机店内抢几部手机使用,孙某表示同意,两人商定:由孙某某向店主眼睛撒辣椒粉,使对方看不见,失去反抗,孙某再趁机抢手机。当日11时左右,两人来到镇上购买了辣椒粉并物色抢劫对象,经过寻找两人来到位于该镇农贸南路中国移动营业厅,在与店主讨价还价时,孙某某趁被害人不注意,向被害人撒辣椒粉,孙某拿起选中的3部手机向外跑,被害人父亲随即追赶,在逃跑过程中,孙某将手机扔掉,经鉴定: 3部手机价值1650元。
居巢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向被害人撒辣椒粉的方法,抑制被害人反抗,抢劫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综合全案,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程超·
新闻推荐
含山讯 10月3日,含山县交警在开展“禁酒驾、庆国庆、保平安”专项整治中查获一酒驾营运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对违法驾驶员宫某某予以治安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禁驾五年的严厉处...
巢湖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巢湖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