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医保主任受贿被判刑
巢湖市原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某,利用其担任职务之便,收受现金718236元和价值人民币40500元的购物卡。鉴于李某在检察机关调查时主动交待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且积极退赃,认罪态度好,日前法院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检方查明,自2003年至2010年3月,李某利用担任巢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主任职务之便,在审核报销住院费用、结算拨付医保资金、监管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日常经营行为、实施医保计算机系统联网、协调和监督医保网络日常维护服务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和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钱款。
收受行贿人程和平所送150000元,给其用虚假住院材料在市医保中心报销。为求得李某在相关医保业务中能提供帮助和关照,及时结算和获取医保资金,在医保业务检查中避免罚款和停网,保障正常经营,同时也为了感谢李某在部分具体医保业务中的帮助,25家定点医院和药店以逢年过节、李某女儿结婚和看望李某家人住院名义,共送给李某人民币114200元和价值人民币40500元的购物卡。某网络公司从2005年开始按合同约定收取巢湖市有关医保定点医院、药店的网络软件维护服务费,但难度很大。 2006年该公司找到李某,由李某出面帮助该公司收取维护服务费,该公司给予一定好处费。此后,李某多次在定点医院、药店人员参加的会议上强调维护费必须要交纳,各单位为在相关医保业务上取得李某的关照,陆续开始缴纳网络维护费,从2006年至案发,李某共收好处费454036元人民币。
·程超·
新闻推荐
芜湖破获销售假冒商品案
巢湖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巢湖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