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杨女士有个问题要问恒泰悦璟府开发商: 说好的优惠政策,咋过几天就没了?

新安晚报 2020-08-27 10:54 大字

8月24日下午,合肥市杨女士来电反映:她8月14日在长丰县恒泰悦璟府买房子,置业顾问当时表示自己可以享受8月份所有优惠活动。但交了2万元定金约一个星期后,杨女士却被通知,只有在8月16日后交定金者才能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说好的事儿,说变就变了?”杨女士很是困惑和气愤。

购房者:说好的优惠咋没了?

杨女士向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介绍,她在8月14日傍晚六点左右去了蒙城北路与金宁路交口的恒泰悦璟府营销中心,接待杨女士的是置业顾问宋女士,宋女士向杨女士推介一套房子,“她介绍时说‘只要8月份有优惠活动,你都可以享受’。”

在置业顾问的积极推介下,杨女士当场交了2万元定金,后来她还在微信里向置业顾问宋女士确认,自己能否享受其他优惠活动。杨女士说,对方向她确认,“有减免的优惠活动都可以享受”。

但约一个星期后,杨女士却被置业顾问宋女士告知,她无法享受减免5年物业费和10年车位使用权等优惠活动,因为这些优惠活动是从8月16日开始的。为此杨女士质疑:“明明答应8月份的优惠活动都能享受,为何不兑现?”

置业顾问:我也没想到政策变了

8月25日上午,记者联系上了恒泰悦璟府营销中心的置业顾问宋女士。她表示确实向杨女士承诺过8月份的优惠都能享受,“但我也不知道公司突然出了这样一个政策,我也很无奈。”宋女士介绍,公司要求,8月16日之前交定金的客户不能享受减免5年物业费和10年车位使用权这个优惠政策,“我也帮她向公司申请了优惠政策,但是没有申请下来。”

置业顾问宋女士表示她为此事也提出了解决办法,让杨女士把8月14日定的房子退了,换成别的房源,不过这样操作还要再交2万元定金,“之前她那套房子的2万元定金,会在一两个月内退给她。她不放心的话,也可以给她出纸质证明,但是她不同意。”

对此,杨女士说,她要求开发商给自己一个盖了公章的纸质凭证,但对方不答应。宋女士则表示,盖公章确实不可能,“我们公司是不会盖这个章的,因为(类似事件)以前从来没有过盖过公章。”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多次联系恒泰悦璟府VIP专线65659888反映了杨女士的遭遇,对方表示会向上级反映此事,但后来一直没有回音。

律师:房企应信守承诺

杨女士该如何维权?安徽华皖律师事务所宋晓梦律师提出了以下建议:首先购房者要有证据意识,收集好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购房者杨女士8月14日购房时被恒泰悦璟府销售顾问告知,只要8月份有优惠活动,杨女士都可以享受,房企就应该信守承诺,因为置业顾问宋女士代表该房企,杨女士基于该承诺支付了定金,双方已达成口头协议;如房企公司违约,杨女士可向其主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亦可通过媒体监督。其次,如果杨女士没有签订预约合同,双方对优惠未能达成一致,杨女士可要求退还定金。此外,恒泰悦璟府要求杨女士重新缴纳定金,不出具盖章字据的做法违反行业规范,不符合法律规定,杨女士有权索要盖章收款凭证。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许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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