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财产起纷争人民调解促和谐
本报讯(通讯员徐杰)“谢谢你,高所长,我的案子给你们添麻烦了,感谢你们的耐心调解。”10月25日,长丰县左店乡梁埝村村民小黄拉着左店司法所所长高长虎的手高兴地说。近日,长丰县左店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化解了两个家庭的矛盾,促进了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
2018年初,左店乡梁埝村村民小黄与水湖镇费岗村小梅经人介绍相识,当年冬天两人订婚,男方送给女方彩礼款共计1.1万元,寓意万里挑一,并为女方购买了三金等物品。然而,订婚之后,两人经常闹矛盾。今年7月,小黄提出解除婚约,并要求女方退还全部彩礼及三金。女方家里人认为是男方先提出解除婚约,按照风俗不该退还彩礼,两家因此发生矛盾纠纷。经亲戚朋友出面调解,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小黄无奈,来到左店司法所申请调解处理。
接到申请后,左店司法所立即行动起来,经初步了解,得知双方已积怨较深,矛盾随时有可能激化,便立即通知双方到司法所做双方的工作。男女双方及其父母一见面就情绪激动互相指责,言辞激烈。等到他们情绪稳定之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别了解双方的要求。男方提出,两年来他们除付给女方彩礼1.1万元,为女方购买三金以外,还在过年过节时为女方送去烟、酒等各类礼品,总花费超过5万元,因此男方提出女方一次性赔偿其5万元整。女方则认为,花费没有这么多,况且是男方先提出解除婚约,按风俗习惯可以一分钱不给,现在愿意退还1万元,这已经是最大的让步。双方针锋相对,又一次争执起来。
司法所工作人员给他们讲明法律关系,婚约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解除婚约,彩礼是要返还的;告诉男方一些小额的花费以及礼节性的馈赠,要作适当让步;提醒他们以大局为重,设身处地,换位思考,避免事件处理不慎给双方带来更大的伤害和不利的舆论影响。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男女双方逐渐放弃对立、敌视的态度。
最终,男女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女方退还男方彩礼款2万元,并返还三金等贵重物品,男方不再提出其他财物返还要求;2、男女双方互不干涉对方婚姻自由,双方的婚约关系就此解除。至此,一起婚姻家庭纠纷告一段落,双方当事人均对此次调解表示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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