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偷车不成被追捕 持刀行凶连环抢

合肥晚报 2017-07-03 01:37 大字

2016年4月30日凌晨,无业人员章某伙同其妻弟周某某(未成年,另案处理)驾驶越野车至合肥市瑶海区某小区超市门口,盗窃陈先生停放在此处的一辆面包车(车内有饮料、烟花等物品,经鉴定车辆及物品共价值2145元),周某某在面包车内掌握方向盘,章某驾车用绳子拉面包车驶离停车位置。小区保安发现车辆被盗后告知陈先生,陈先生随即驾驶大众朗逸轿车追赶,在小区西侧200米左右的路上将章某驾驶的车辆逼停,章某下车后持刀威胁、追砍陈先生,致陈先生背部受伤,陈先生被迫逃走。其间周某某离开面包车喊章某一起走,章某让周某某先走,周某某即驾驶章某的越野车离开现场。陈先生逃至附近的大排档借他人手机报警,后听见章某让周某某先走,并看见章某将其未熄火的大众朗逸轿车(经鉴定价值42000元)开走。当天中午,章某告诉了朋友卞某某和妻子周某其偷车被人发现后将别人车开走的经过。同年5月2日晚,卞某某驾车带章某、周某帮助章某将抢来的大众朗逸轿车转移、藏匿至长丰县岗集镇岗南路新浪网吧对面。案发后,陈先生在现场将面包车及车内物品全部追回。公安人员从周某处扣押朗逸轿车一辆已发还陈先生,陈先生对章某、周某等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另查,2015年10月20日凌晨3时许,章某与侯先生在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大街因琐事发生争吵后,章某电话邀约周某某(另案处理)至现场,章某、周某某二人殴打侯先生胸部、头部,致侯先生左侧第6-11、右侧5-7肋骨骨折,经鉴定侯先生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

审理中,被告人章某及其辩护人提出了章某通过秘密手段窃取面包车,非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不能认定为转化型抢劫罪,章某偷开被害人轿车亦构成盗窃罪的辩护意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章某伙同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被害人面包车及车上财物,刚离开现场即被被害人发现并驾车追捕,在离开小区200米左右追上章某,章某为抗拒抓捕而持刀对被害人实施殴打、威胁,并将被害人打跑。章某的行为符合实施盗窃离开现场即被被害人发现并抓捕,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转化为抢劫的犯罪构成要件,构成抢劫罪。

被告人章某持刀殴打被害人,被害人被迫逃至现场附近,见章某持刀在其未熄火的轿车旁边,不敢返回现场,并听见章某与周某某讲话,且目睹章某将其轿车开走。章某在此情况下将被害人的轿车开走,并不属于秘密窃取轿车,而是利用其持刀将被害人打跑,使被害人不敢靠近轿车。此时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境地,被告人章某临时起意劫取被害人的轿车,其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抢劫罪。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考虑到抢劫面包车属犯罪未遂等从轻处罚情节,以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章某犯有期徒刑八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周某、卞某某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缓刑一零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杨联文

新闻推荐

“钱杆舞”班开学啦

错过的读者也有机会拜师学艺

长丰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长丰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