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南部垃圾填埋场被征农用地及建设用地(宅基地)补偿公示
乡镇(村):陶楼乡(陈祠村)
依据陶发[2009]66号文,现将长丰县南部垃圾填埋场(陶楼乡)被征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宅基地)分户补偿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举报至陶楼乡人民政府,逾期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551-6451650
陶楼乡人民政府
说明:
1.徐小庄4.75亩农用地属村民组集体所有,被征地补偿款经村民代表同意打入罗法明账户。
2.北城办第一次按照10500/亩标准支付征地款,第二次按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宅基地)支付征地款。徐义知、徐兵、徐圣明、徐圣早四户仅征用宅基地,未征用农用地,按新标准多支付了征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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