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困难家庭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上中职
安徽省自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近日,县财政局已及时足额安排拨付2009年秋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减免学费资金947050元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助学金发放账户,分别打入1207名受助学生银行卡。其中:公办学校4所共439名,分别为:长丰县庄墓职业中学(合肥汽车机械技术学校)218名,合肥商务科技职业学校90名,合肥市小学教师进修学校47名,长丰县技工学校84名;民办学校7所共768名,分别为:合肥神行太保职业技术学校30名,合肥北少年职业技术学校61名,合肥精华职业技术学校212名,合肥求实职业学校111名,安徽合肥当代职业学校176名,合肥科工职业学校112名,合肥高新科技职业学校66名。
公办中职学校免学费标准按省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其中普通中专学校每生每学期文科1200元、理科1500元;国家、省级重点职业学校每生每学期1000元;一般职业学校每生每学期600元。我县依据此标准,结合学校实际收费的情况,给予免除。
对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民办学校实际执行学费标准予以补助。(崔丰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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