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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州西园小区两居民违规建附房 住建部门称,出于人性化执法考虑暂许使用,但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否则予以强拆

河池日报 2012-11-30 00:09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唐毓克)宜州市龙江社区西园小区两房主在屋后搭建附房,未向住建部门报批,却未被“处理”,这是怎么回事?11月25日,网友“又一村”在河池网网络问政专区以《宜州市龙江社区违规建筑何时拆除》为题发帖称,西园小区两户民宅附房每天产生的油烟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日常生活与工作,希望有关部门责令户主拆除附房。11月28日,记者就此前往宜州市采访。

网友反映的违规建筑位于宜州市西园小区。28日16时许,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小区一排民宅建在宜州市人社局医保所围墙后面,民房距围墙约3米,距里面的社保所职工住宅楼不足5米。在这排民房中,有两户人家在自家房屋后面搭建了附房,其中一户附房上面盖石棉瓦,另一户盖编织袋。

其中一名户主覃某称,其常年在城北市场经营杀鸡宰鸭生意。目前,由于城北市场正在改建,他便将经营摊移到家里,所以临时搭建了附房。“市场建好后,我就回去经营,并立即拆除附房。”当问及另外一户搭建了附房的人家时,覃某说,虽然他们两家房屋共在一排,但由于没有什么交往,也未去串过门,所以他并不知道邻居家附房的用途。

据了解,医保所内的2栋住宅楼已交房,一些户主正在装修房子。该所职工说,希望搬到新楼居住后,不会受到油烟味和鸡鸭臭味的“骚扰”。

宜州市住建局李股长说,上述2户居民在自家房屋后擅自搭建附房,属违规建筑。住建部门曾下达拆除通知,但户主未予拆除。后来,该局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调查,得知其中一户在城北市场经营宰杀鸡鸭的生意,另一户居民则以煮粥生意为生,由于城北市场正在改建中,周边居民及单位也比较少,该局便决定从人性化执法角度出发,口头默认户主暂时保留附房,“但必须在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及城市美观的情况下,否则将予以强拆”。待市场建成后,住建部门将依法拆除上述2户房屋的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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