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峨男子违规 燃放爆竹被罚

河池日报 2019-02-12 09:25 大字

天峨讯2月8日大年初四,天峨县城区河滨路一家发廊店主卢某为庆祝新春开业,违规燃放爆竹,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当天上午9时许,天峨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固定现场证据,并依法将违规燃放爆竹的卢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了解,案发当天,卢某的发廊新春开业,为了增添喜气,明知自己店铺所在地是政府禁燃限放区域,仍购买爆竹在现场燃放。

目前,卢某因违反该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罚款300元的处罚。(李先勇)

新闻推荐

新年新过法 文化满新春本报记者 王 卓

1月28日,距离2019年春节还有一个星期的时间,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介莫村拉力屯的村民就开始忙碌起来,忙着平整刚推好的场地,...

天峨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天峨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