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恋引发群殴 少年命丧同龄人刀下9名未成年人获缓刑
今报记者蓝锋 通讯员伍春艳
在校生、遵纪守法、平时成绩优良的未成年中学生,很难让人想象到会与一场街头斗殴而引发的命案有关。2013年11月16日下午,两名未成年人因早恋引发斗嘴,各约20人在河池市中心广场上斗殴,致一名学生死亡。今年12月3日,河池市金城江区法院对10名被告人作出宣判,主犯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其余9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四个月,并宣告缓刑。同时,法院向教育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
早恋引发血案
2013年11月16日下午,香港电影古惑仔街头厮杀的镜头,被搬到了河池市金城江区市区中心广场上。和电影一样,双方各约20名人马,为兄弟义气而战,为女人而斗。与电影里不同的是,这次斗殴双方都是未成年人,其中绝大多数还是在校的中学生。
前一天,罗某和兰某因为小唐在QQ群上互骂,发展到第二天约架解决。罗某是小唐的前任男友,兰某是现任男友。
决斗那天,兰某的人手先到,他的兄弟动手打了罗某几个耳光。罗某的帮手陆续赶到,兰某和他的兄弟见势不妙,拔腿就跑。兰某的朋友阿兰跑得慢了,被罗某的人追上并拦下拳打脚踢。追上的罗某,捅了阿兰致命的一刀。之后,罗某和他的朋友逃离现场,阿兰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时,对阿兰实施伤害的有10名未成年孩子,最大未满16周岁,最小14周岁,几乎都是在校初中生。
8人获得矫正
案发后,10名涉案少年分别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到河池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侦查大队投案自首。
据了解,阿兰的父亲案发后不久也去世了。作为被害人惟一的继承人,他的母亲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依法不公开审理后,12月3日,金城江区法院作出一审公开判决。
判决书显示,主犯罗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其他9人被判处一至两年四个月的有期徒刑并缓期执行。
记者了解到,原被告双方以一次性赔偿40万元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的母亲还对首犯罗某以外的9名被告人,出具谅解书。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等8名被告人平时表现较好,因辨别是非能力低,出于朋友义气参与犯罪,且系初犯,犯罪后有悔罪表现,其家长愿意监管,且社区矫正机构评估适用社区矫正,可以宣告缓刑。另外一名被告人韦某,虽社区矫正机构评估为不适合社区矫正,但因案发后一心悔改,也获得缓刑。
发出司法建议
金城江区法院审理本案的彭法官表示,如此多的学生参与刑事犯罪,除了未成年人犯罪的传统原因外,还反映出学校法制教育在一些方面的欠缺:
一是在预防刑事犯罪法制宣传时,将青少年处于被害人地位的法制教育宣传得多,作为加害人地位的法制教育少,使青少年在犯罪预备、犯罪实施过程中,对自己的行为是否违法犯罪缺乏最基本的判断标准。
二是没有将预防刑事犯罪作为普法内容向全体学生宣传,而是选取所谓的“问题学生”进行,教育对象过于有针对性,学生有抵触情绪,法制宣传不能入耳入心,反而削弱了教育宣传效果。本案恰恰表明了,仅看平时的操行表现和学习成绩,是难以预见处于叛逆期青少年何人何时何地突发刑事案件的。
三是预防刑事犯罪普法宣传内容缺乏规划,造成资源不合理利用。各个学校虽根据自己的需要,邀请司法从业人员或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制宣传取得了一定效果,然而在校生参与刑事犯罪却时有发生,跟预防刑事犯罪普法宣传内容缺乏规划不无关系。
在案件作出判决的同时,金城江区法院还向金城江区教育局发出司法建议,内容包括制订全区预防青少年刑事犯罪普法规划,以及避免将预防刑事犯罪法制宣传当成“问题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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