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买下转手单位集资房4年多过不了户 经法官调解,周某获得房屋所有权

河池日报 2012-01-14 09:35 大字

 

南丹讯

 

近日,南丹县法院城关法庭法官通过耐心地释法说理,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纠纷,双方当事人僵持长达4年多的矛盾得以化解,原告取得该套集资房的所有权,被告也获得了房款,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2007年5月29日,周某与韦某、李某俩夫妇协商,购买2人所有的位于南丹县城某单位的一套三室二厅集资房,约130㎡。经协商,双方达成口头协议:韦某夫妇将该房屋卖给周某,房价为11.8万元,家具按3000元折算。当日,周某将3000元家具款给了韦某夫妇后,又到银行一次性转账11.8万元。然而,由于该房屋为单位集资房,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周某交款至今已4年多,韦某夫妇仍不将房屋交付其使用,也没有把该房的手续过户,致使其不能处置该房产,周某遂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主办法官多次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试图促成双方庭外和解,但因双方纠纷历经多年,积怨颇深,周某对韦某夫妇极不信任,法院只好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官依然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阐述法律依据,告知双方各自所承担的诉讼风险,另一方面帮助当事人考虑诉讼成本的大小及实际客观因素。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约定2007年5月29日达成的口头房屋买卖协议有效,周某获得该套集资房的所有权。

法官提醒,口头协议虽然同样也受到法律保护,但容易引起纠议,且风险比较大。因此,协议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最好在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的情况下落实到书面上,或以书面形式补充。

 

(宁俊权

 

卢文兰)

新闻推荐

春节期间南丹“好戏”连台

南丹讯

 

为使全县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喜庆文明的龙年春节,南丹县专门拨出资金,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

南丹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南丹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