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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安法院违规建房”事件13人受处分

南国今报 2016-01-06 23:07 大字

今报南宁讯(记者蓝锋)1月5日,河池市纪委发布通报称,已对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住宅小区违规建设问题涉及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共有13名责任人受到纪律处分。此前,有媒体曝出该法院将办公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违规建房,多人住宅超500平方米,引发舆论关注。

河池市纪委的通报称,媒体曝光都安县人民法院违规建房事件后,河池市迅速组成由纪检、国土、住建、财政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经查,2009年至2015年期间,在都安县人民法院住宅小区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存在设置不合理限制条件、违反规定出让国有土地;违反国有资产处置程序转让国有土地资产;违规将地块拆分发放规划许可证并规划建设私人住宅楼;违反规定提高土地容积率建设;相关职能部门执法监督不力等严重违规违法问题。

通报称,河池市纪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13名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

一、法院系统6人受处分

1

时任都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覃洪斌(后调任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

都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韦江雁

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行政级别从副处降为正科,调离法院队伍

3

都安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韦德厚

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4

都安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唐秀辉

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

时任都安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现任都安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石秀勋

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秦猛

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政府部门7人受处分

1

时任都安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现任都安县民政局正科级干部黄显生

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2

都安县住建局副局长钟惠琳

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

时任都安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现任都安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黄若汉

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4

都安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学坤

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5

都安县综合执法局局长陆朝国

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6

时任中共都安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现任中共河池市金城江区委员会副书记潘广军

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7

都安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蓝景生

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副县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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