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判决书送达前离婚协议达成

河池日报 2013-05-07 21:55 大字

 

凤山讯

 

凤山县的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曾两次到民政局申请离婚,后两次到法院起诉离婚调解未果。为防止久调不决,5月3日,凤山法院巡回法官在送达判决书时仍做最后努力,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2005年,王某与家住凤山县的韦某在广东佛山市打工时相恋,同年底,王某随韦某回到韦某的家乡,不久后按当地风俗举行婚礼,开始同居生活。2006年8月,两人生育一儿子。2008年1月25日,双方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两人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致使双方隔阂生疏、感情不和。2010年春节后,两人曾两次到民政局申请离婚并到法院起诉离婚,均因韦某不同意离婚而未果。此后,王某以外出打工为由离家出走。2013年3月,王某再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准予其与韦某离婚。为此,巡回法官先后组织双方调解达4次之多,但双方仍未形成一致意见。经研究决定,判决结案。

5月3日上午,巡回法官就在送达判决书前一刻,抓住最后机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说。经过巡回法官不懈努力地规劝,双方当事人终于被巡回法官的耐心和诚恳所打动,同意圆满地解决纠纷,即韦某自愿与王某离婚,婚生男孩随韦某生活,由韦某直接抚养,王某负担儿子抚养费且一次性当场支付抚养费1.8万元。至此,这对夫妻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黄荣叁)

新闻推荐

凤山党员干部周末回乡清洁家园

本报讯

 

(记者

 

罗昌亮

 

通讯员

 

邓永生)

 

5月12日,凤山县袍里乡坡心村在外工作的党员干部回到家乡开展“清洁家园”活动,与当地群众一...

凤山新闻,有家乡事,还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凤山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