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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兰“两违”整治强力推进 已依法强行拆除39起,处罚后补办手续178起

河池日报 2013-04-11 22:08 大字

 

本报讯

 

2012年以来,东兰县针对辖区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呈现蔓延的严峻形势,果断决策,迅速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两违”集中整治行动,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县累计排查发现“两违”行为479起38114平方米,发出责令限期整改违法(章)行为通知书383份,强行拆除39起2476平方米,处罚后补办手续178起13336平方米。

东兰县委、县政府把“两违”整治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多次专题研究,全面动员部署,全力推进“两违”整治。按照法定程序,将“两违”整治的决策经过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最终形成了《关于加强城乡居民个人住宅建设用地管理的决议》,以法律的形式把“两违”整治确定下来,成为全市首个把开展“两违”整治提升到人大决议的县份。

转作风强执行。该县成立“两违”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执法队;组织召开全县“两违”集中整治动员大会1次、推进会2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会3次。各乡镇成立以党政“一把手”担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同时,层层签订“两违”整治责任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县四家班子领导联系负责乡镇和重点区域、乡(镇)领导和挂点部门领导包村、干部包片的“两违”整治工作责任制;在全县14个乡镇建立乡镇规划建设站,配强工作人员。

结合“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县乡村干部以强硬作风和执行力,活跃在“两违”集中整治一线,19名干部在“两违”整治和征地拆迁工作中表现突出;17名干部带头对本户的“两违”进行停建、整改或拆除。

广泛宣传《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活动172场(次),悬挂宣传横幅336幅,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在县电视台开辟“两违”整治专栏,宣传先进典型16例次,曝光“两违”行为152例次。经动员,全县自行停建180起,自行整改80起,自行拆除34起,自行恢复植被20起。

县乡“两违”整治执法队重拳出击,对排查出来的违规建筑设施,依法进行强制性拆除。据统计,全县共强行拆除39起2476平方米;处罚41起,收缴罚金45万元。

以纪律抓保障。建立“两违”集中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由县“两违”整治领导小组召集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召开联席会议,目前,召开联席会议5次,协调解决“两违”整治难题29个。

建立“两违”整治督查机制。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群众评议等方式,通过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投诉、明察暗访等途径,及时发现和解决“两违”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督促限期整改。建立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代表定期视察“两违”整治工作机制和媒体曝光制度、定期通报制度、约谈诫勉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截至目前,全县共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代表视察“两违”整治5批次,发现和督促乡镇、相关部门整改问题49个;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谈“两违”相关责任人18人次;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得力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5人。

通过开展“两违”集中整治行动,该县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用地、依规建设个人住宅的意识明显增强,并逐步变成自觉行动,全县上下形成了支持和配合“两违”整治、逐步自觉遵守个人住宅建设用地管理的浓厚氛围和可喜局面。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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