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平台发力出实效 ——河池市创新开展“N+普法”纪实
潘力扬 岑光远
学法有用,是群众学法的主要动力。近年来,河池市司法行政部门紧扣“学用结合”,创新开展“N+普法”,即不断创新普法平台、渠道和方式,结合解决实际问题,以老百姓易于理解、乐于接受的方式,推动全民参与普法,取得了法治建设、和谐建设和解决实际问题多赢的实效。
结合解决实际问题普法
“同志,请你帮我看一下这合同还有效吗?”端午节前夕,大化瑶族自治县司法局普法巡回宣传车在乙圩乡街道刚停下,该乡敢怀村一黄姓村民就迎上来询问。普法工作人员立即帮助他对合同逐条进行分析……
大化司法行政部门利用各种节假日等有利时机,出动普法巡回宣传车上街进村普法,并确保每一辆宣传车上有一名懂法、有威望的专业人士,宣传车所到之处,不仅通过播音、发放宣传册来宣传法律知识,让群众把“法”带回家,还能为群众化解纠纷,排忧解难。“奔着解决实际问题而去,大受群众欢迎,提高了普法部门的威信和工作效率。有的群众还打电话到司法局邀请普法车下去。”该县司法局负责人说。
“N+普法”是大化率先提出的。该县普法创新招数很多,并且多数措施得以在全市推广。地处县城的大化司法所编制仅4人,人均工作覆盖人群4.1万多人。该所创新以案说法宣传法律法规模式,广泛收集与当地有类似或多发性的案例,并分为案例剖析、律师答疑、专家说法、法理评析、法治校园、社区矫正综合信息等七大类,在调解具体的案件时,如需参考,干警就把相关案例的影像、剪报等资料给当事人看,如此当事人更容易接受调解的方案,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据统计,自2011年以来,该所处理矛盾纠纷515起,调解515起,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495起,调解成功率达96%,防止转刑案件30起。
善用民族文化特色普法
河池市各族群众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唱山歌,该市巧用山歌普法,推出“三招”:一是将法律知识编成山歌并印制成小册子,将学法守法、文明新风、重德扬善的法理内容以生动通俗的语言表现出来,让群众在娱乐中接受法律知识的教育;二是把普法山歌制作成唱片,在法治宣传日活动中,利用宣传车在城区、乡村巡回播出;三是组织开展政法山歌手与百姓对歌活动,通过进村入寨与当地群众对唱山歌,同时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问题,有效激发群众学法兴趣。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草根”文艺普法也是河池市普法的一个特色。目前,全市各县共有10支法治文艺队经常活跃于乡镇基层一线,所到之处吸引了大批干部群众和在校学生前来观看。2016年以来,法治文艺队进乡镇、村演出200多场次,近20万人观看了表演。
多平台发力组成普法“矩阵”
“‘N+’在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不断增多,二是不断创新。”河池市司法局局长覃星强说,近年来,河池市每年都培育出新的普法平台、渠道,每年都有一两个值得推广的普法创新案例。
针对“七五”普法对象重点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规划,河池市司法行政部门利用新媒体便捷性、广泛性的特点,联合电信企业,编写简短精炼、通俗实用的普法短信,定期向广大群众推送。建立司法行政官方微信、微博、微视频等新媒体普法平台,每天发布法治工作的宣传信息,倡导干部职工开通该普法平台,引导网民在网内踊跃发表个人心得、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把司法行政工作好的典型、亮点和先进事迹制作成微视频发送到各类普法平台。
2016年起,河池市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利用户外LED大型屏幕的优越性,选择人流量大的广场、十字路口等户外LED大型屏幕,对宪法、民法、刑法等相关法律以图片解说、文字立体、故事视频、广告等形式循环滚动播放,并推动全市60%以上的县直单位、乡镇利用本单位本部门的宣传窗、电子滚动荧屏等宣传阵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已有900多个电子滚动显视屏参与法治宣传活动。
经过努力,河池市目前已开拓形成电视报刊、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电子滚动荧屏、宣传板报、巡回普法宣传车、普法文艺演出等普法宣传“矩阵”,推动普法向实现全覆盖的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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