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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青春在“文明窗口”绽放光芒本报记者 韦潜旺 通讯员 韦绍温

河池日报 2013-08-05 21:08 大字

 

1.70米个头俊俏的年轻女子,,浓黑齐耳的短发,雪白的脸蛋,水灵灵的双眼,柔声细语甜甜蜜蜜。这是黄艳菊给人的第一印象。

2010年1月,黄艳菊任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2012年9月被提拔为庭长。几年来,她在这个“全区法院文明窗口”岗位上奉献青春热血,取得了优异成绩。2010年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个人”,并荣立三等功一次;2011年被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今年7月,她获得“全区法院信访维稳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良好心态善待工作

立案信访是一个平凡的工作,但又是一个特殊的岗位,每天都要面对一张张忧伤激愤的脸庞,每天都要在一次次心灵震撼中保持平衡与镇定。作为立案庭庭长的黄艳菊,以宽广的胸怀、良好的心态,善待立案信访工作。

对于怒气冲冲的来访者,黄艳菊不急不躁,以女性特有的细腻和真诚接待对方,采取以柔克刚的方法,尽量让对方倾吐满腹牢骚,不打断、不制止,耐心听诉,然后细致地释法析理,认真解释说服,给每一位来访者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及伦理道德的讲解,直到对方听清、弄懂、心服口服而挥手告别。

面对哭哭啼啼的来访者,她则以“怜悯之心”温情接待,诚心倾听来者诉说,然后再从正面予以安慰、劝导。如大化镇的韦某,2002年其因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经一审上诉二审维持原判,韦某对法律不理解,认为法院判决不公给自己吃亏,而年年哭泣上访、申诉。面对韦某的言行举止,黄艳菊不厌其烦,反复向她讲解法院为什么这样判决,以及判决的法律依据,教育他领会法院判决的公平、公正,不要再缠访,调整好心态,安心生产、生活,过上安稳的日子。黄艳菊的告诫释疑解惑,字字在理,句句暖心,韦某心服口服,再也不缠访了。

换位思考诚心为民

作为立案信访法官,黄艳菊常常换位思考:假如我是来访者,我希望什么样的法官接待我?思考之后,黄艳菊在内心如是说:“作为人民法官,我们对待当事人要像对待自己亲人一样,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帮当事人之所需。”

在日常工作中,在接待每一位来访者时,她都身体力行,怀着满腔的热情,一丝不苟,认真听诉,耐心解答,真心实意为民排忧解难。如韦某某等4原告与被告蓝某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4原告申请强制执行,黄艳菊了解到他们家庭困难状况后,认为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拖延时间较长,不利于原告生产、生活。故先安慰原告回家等待消息,当天她就亲自到被告家把原告的困难状况告知被告,并耐心细致地做思想疏导工作,争取唤回被告良知。次日,被告捧着赔偿余款走进立案庭,当原告领取此笔赔偿款时,激动得热泪盈眶,连声说:“谢谢法官,没想到我们的事这么快就能办成了”。

维权救助

 

彰显真情

为拓宽司法为民渠道,黄艳菊带领立案庭法官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全力为妇女儿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使广大妇女儿童在依法维权方面及时得到司法救助。。

几年来,黄艳菊积极带领妇女儿童维权岗的法官深入村屯、社区,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给5名困难妇女送慰问金1500元;给20名贫困儿童送慰问金6000元;给留守儿童135人捐赠蚊帐、书籍、文具等用品,折合价值26700多元。她还善于总结审判实践经验,转换司法成果,撰写的学术论文、调研文章、信息稿件,被党报党刊、官方网站采用67篇,被其他报纸和网站采用41篇,为司法宣传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据统计,2010年至今,黄艳菊亲自审查立民商事案1165件、行政案16件、执行案368件;接待来访群众1650多人次,调解结案民商事案件541件,案件履行率100%,无一反悔、无一缠访、无一上访,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佳法律效果。在她身上,充分展示了新一代年青女法官执法为民,无私奉献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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