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人民法院找不到真借条就去伪造结果钱还没追
11月11日永福县人民法院
找不到真借条就去伪造,结果钱还没追回来自己先被罚了款。
今年4月,永福塘堡村八塘杜陂岭的吴某要买桉树,向邻村的唐某借了10万元,保证两个月内一定还钱,要是还不上,就用他在温氏家禽永福分公司饲养的肉鸡收益来抵债。为了让唐某相信他,他还当场写了张借条交给唐某。
转眼两个月过去了,吴某却只字不提还钱的事。唐某主动打过几次电话给他,他总说缓几天,到后来干脆再也不接电话。
唐某只好登门讨债。当时只有吴某的妻子在家,她说她老公欠债太多,外出躲债了,她也不知道他去了哪。
唐某听了很生气,当时就说:“你们等着,我要去起诉你们。”
唐某回家后想找吴某写给他的那张欠条,可怎么也找不着。没欠条就意味着无法起诉,唐某不甘心,他左思右想,想出个办法:伪造借条。
7月5日,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法院查封吴某的鸡舍及其收益。法院对该案进行受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唐某向法庭提交了他伪造的那张借条,吴某的妻子看过后提出:“这不是我老公的笔迹,你这借条是假的。”她向法院申请对那份借条作笔迹鉴定。
唐某一听慌了,他赶紧跑回家翻箱倒柜,终于把吴某书写的那张借条找到,并提交到法院作鉴定。同时,他也向法院承认自己伪造了之前那张借条的事实。
永福法院认为,唐某伪造借条的行为,妨碍了法院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决定对唐某处以1000元的罚款。那桩债务纠纷另行处理。
记者陈延明通讯员廖本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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