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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人民法院明知偷钓不对偏偏还要去结果惹出事

桂林晚报 2013-05-10 22:19 大字

5月6日永福县人民法院

明知偷钓不对,偏偏还要去,结果惹出事来谁都不好受。

小郭交了个女朋友,是永福县罗锦镇高崇村人。去年12月14日,他到女友小黄家耍,晚饭过后,小黄的哥哥说屯里有个鱼塘,可以一起去搞点鱼。

“那是人家老张家的鱼塘,你去搞他的鱼被发现了可不好。”小黄反对。

“要什么紧?我就不信他晚上还出来守,而且这么黑,我们找个隐蔽点的地方钓,他哪看得到?”小黄的哥哥说着就拿着钓竿带小郭出了门。

两人来到鱼塘边上,选了个点,就蹲下来钓鱼。

“偷鱼啊,看我不打死你!”小郭两人还没钓上第一条鱼,黑夜中就传来一声怒吼,吓了两人一跳。

来人正是鱼塘主人老张,小黄的哥哥赶紧喊小郭快跑,两人一下就窜进了田里。小黄的哥哥跑得快,小郭却被一条田埂挡住了。这时,一个黑影出现,抡起把铲子拍了过来,小郭头部被打,大声呼救。

小黄的哥哥听到不对劲,赶紧跑回来救人,把小郭送去治疗。一个月后,小郭出院,经鉴定,他的伤构成轻伤,他以故意伤害罪把老张告上法庭,要老张赔医药费1万多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老张黑夜里举铲追打小郭,致小郭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小郭偷钓的行为也有过错,因此判决老张赔小郭各项损失1万元,并处以管制5个月。

记者陈延明通讯员舒德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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