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一辆警车与摩托车相撞,致摩托车司机受伤网传副局长驾警车撞人是谣言
今报阳朔讯(记者邓振福)4月28日上午,321国道阳朔县白沙镇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警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司机龙某受伤。事发后,龙某部分亲属及有关人员在事发路段采取过激行为,造成车辆无法通行。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阳朔警方依法对数名涉事人员强制带离,道路恢复通行。但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发布消息称是阳朔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开车撞人,经查实此为谣言。4月29日,阳朔警方已将造谣者潘某抓获。
4月29日,有网友在朋友圈转发消息,称在4月28日,桂阳公路白沙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疑似一辆警车将一名骑摩托车的市民撞倒在地,还附有现场图片和视频。看上去,警车撞上了绿化带,车头和车身受损,一辆摩托车翻倒在警车前方不远处,有医护人员赶到现场救治伤员。另外,还有网友发消息,内容大致是:阳朔公安局副局长张××开车撞人,警察开车撞人还想没事,还到医院抢人,并附上8张图片。
真相究竟如何?记者从阳朔警方获悉,4月28日上午8时多,阳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徐某驾驶一辆车牌为桂C9216警的小型轿车,到葡萄镇协助交通管理工作。当警用车辆行驶至国道新321线白沙镇九龙村路口时,与一辆横过公路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龙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发后,龙某的部分亲属及有关人员来到事故现场,采取过激行为,造成过往车辆无法通行。在民警反复进行法制教育和劝阻无效的情况下,阳朔县公安局依法对数名涉事人员强制带离,道路恢复通行。
摩托车驾驶员龙某在交通事故中腿部骨折,正在医院接受治疗。该事故已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雁山大队处理。
对于网传阳朔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开车撞人一说,阳朔警方查实称是谣言。4月29日,涉嫌造谣的网友潘某已被阳朔警方抓获,其在微博中发布的数张图片,实际并非此次交通事故的现场图片,而开车的也非阳朔县公安局副局长张××。阳朔警方对潘某进行调查,4月30日,记者从阳朔警方获悉,潘某因诽谤被阳朔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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